崇川路北、盘香路西侧停车楼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21-12-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
发布时间 2021-12-0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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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路北、盘香路西侧停车楼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南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崇川路北、盘香路西侧停车楼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崇川路北、盘香路西、裤子港河东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以最终报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5607万元(含721万暂列金额、10万元设计费,其中暂列金不包括相关取费及税金)

2.1.4招标范围:包含用地红线范围内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图审、竣工图绘制、广告位预留设计、设备及配套用房设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扩初设计中包含的内容、前期招标、报建配合(含项目建议书、必须的专项评价,如环评、交评、能评、环境影响等)及各项费用支付、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建设全过程(包括基础、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内装(简装)、外装、消防(含消防联动)、弱电、绿化、雨污水管网、供电(含红线内的临时电、正式电)、供水(含红线范围内临时水、正式水)、燃气接入、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围墙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临时水电、评审费、沉降观测费、开道口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提供2年的停车设备的养护,如有)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等相关费用。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采购、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发包范围:发包人有权根据改造要求进行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2.1.5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1.6其他: 本项目不分标段,每位投标人可自行申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投标单位要求: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以上两项资质,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双方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专业技术职称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人员配备要求

岗位、数量、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人1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中标后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配备。

设计人员需涵盖以下专业:

园林景观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市政专业等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可兼职;以上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根据工程进度,按发包人要求适时进场。

说明:

①上述人员配备要求系最低配备要求;根据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和项目推进情况,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在以上人员配备要求基础上增加相关设计、施工管理人员;

②上述人员均应为企业在职人员。

A:所有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即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注:投标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01912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012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19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南通市)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6企业(施工单位)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布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的,须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123日至2021 1224 09 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1224 0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513-890873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原港闸区)江海财富大厦A7704-2

联系人:陶兰       联系电话:0513-8552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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