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大通县解放北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

招标
青海省 | 西宁市 | 城西区
总承包
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4-20
正文内容

西宁市大通县解放北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大通县解放北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20}7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2)规模:新建雨水管网3.27km及配套附属设施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8546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大通县解放北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

合同估算价:1166.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360.0天

招标范围:新建雨水管网3.27km及配套附属设施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1)设计业绩要求: 2018 年至今完成一项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图纸审查合格证) (2)施工业绩要求: 2018 年至今完成一项市政排水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8546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1日00:00时至2021年04月27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写字楼1号楼11层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人:夏勇超

电    话:18997008019

电    话:0971-429998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324944303@163.com

2021年04月20日

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4/20 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