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23年度-2025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招标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发布时间 2023-05-2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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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景洪市2023年度-2025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景洪市2023年度-2025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景洪市2023年度-2025年度(30个月)75座(其中:小(1)型水库14座、小(2)型水库61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专业化管护工作,包含不限于:提供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操作运行、白蚁防治、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5-26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景洪市水务局、0691-212448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景洪市水务局 经办人: 方洪明
办公电话: 0691-2140344
招标代理机构: 盛发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靖
办公电话: 0871-63346621 移动电话: 1878811098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800202300131001001
标段名称: 景洪市2023年度-2025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6-0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6-15 09:00
开标地点: (市)开标室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0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景洪市小型水库共计75座,(其中:小(1)型水库14座、小(2)型水库61座)开展物业化管理、专业化管护工作,管理范围包括工程区管理范围和运行区管理范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范围内(75座水库所在位置)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条件: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业绩要求:
其他: 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人(含4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2年任意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连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半年的提供承诺函。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内部会计编制的报表代替,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事业单位,可由内部会计编制的报表代替。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②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③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 名单、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有效期内;④投标人未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列入失信黑 名单、不良行为记录;⑤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⑦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6-15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3-05-25 14:50:17
2招标公告.pdf2023-05-25 14:53:1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