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东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答疑文件(第二次)

招标
福建省 | 泉州市 | 南安市
装修/改造/养护/维修
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1-31
正文内容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2]110号

 

项目名称:延平东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答疑时间:20230131

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2.1

K的取值区间

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 5 ~ 9 %(含 5 %,不含 9 %),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修改为: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2.1

K的取值区间

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 6 ~ 10 %(含 6 %,不含 10 %),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2、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内容补充如下:

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本内容

补正后内容

用本 3 章 “ 评标 办法和标 准 ”2 “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第 2.2.条款

2.2.入围投标人的产生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

增加:根据《泉州市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泉建筑〔2022〕33号)文件,本项目2.2.条款补充增加以下内容:

(3) 在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时,我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 企业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正负 1%内的,即 | (1-投标报价/控制价)-随机抽取K值 | ≤1%(含本数) 的,补充列入入围投标人名单。

2

《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的“资格文件”

增加:附件1《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附件 2:《关于采用建机一体化企业的承诺函》

附件3拟派出的安全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3

《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的 1“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具体内容修改详见本专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2节的

格式 1:“一、投标函”;

格式2:“二、投标函附录”

4

《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商务文件

增加:格式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原格式内容补充如下: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缺陷责任期

15.2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 年, 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苗木种植工程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6 个月成活养护,6 个月日常养护)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合同价款的 10%

3

分包

3.5.1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 3.5.2 项约定的允许分包,其余工程均不得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合同工期按承包方投标承诺,实际工期以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开始算起,①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总工期承包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方支付工程10000元损失费。发包方直接从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总工期提前,不予奖励。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总价款的10%

6

预付款额度

12.2.1

本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2

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3 %

……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4、本工程不要求提交技术标投标文件取消2023年1月30日发布的答疑纪要中关于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二十一)条款”内容的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恢复“2、招标文件第二章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15.2.1及用本补正数据表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六)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格的要求,(六)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仍应在商务文件中提交,盖章签署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原定于2023年2月14日上午8:30开标,现延期至2023年2月15日上午8:30(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延迟),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9:30。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2月14日下午17:00分前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通知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期:2023 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