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6家 B级10家!湖南发布2023年水泥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定结果
2月22日,湖南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评定结果的公告》,其中,水泥企业有6家为A级,其中5家都是海螺水泥旗下企业;B级10家。
11月29日,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1月29日,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11月30日—12月2日白天,河北省南部地区城市将出现一次污染天气过程,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11月30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环境气象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受区域静稳、高湿等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预计11月30日—12月2日白天,我省南部地区城市将出现一次污染天气过程。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根据省《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2020年11月28日),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11月30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11 月29 日
(一)公众防护措施
1、温馨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公众应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要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必须外出时,尽量徒步、骑自行车、电车或开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采用低消耗、低损耗的绿色办公、绿色生活方式;办公、装修、加工过程要避免或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证公众日常生活、区域交通运输正常运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防疫药品器材器械生产、卫生防疫防护器具生产的前提条件下,应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按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130)要求,依据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除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外),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移动源管控措施。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防疫物资运输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内每日24 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改装的大(小)金刚和非法改装的4.2 米高栏货车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洗煤厂、机场、燃煤电厂、钢厂、水泥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 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3、面源管控措施。市住建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喷漆)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电气焊、各种切割等。市城管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及周边区域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根据湿度变化情况适当调整机扫和洒水频次。市城管部门、市公安交管部门牵头,市住建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已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件的除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市水利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关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沟)、沙河区域内所有采砂场。
4、其他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强化监管执法,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各地要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分类施策、分级管控,绩效分级为A 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城市主城区、县(市、区)禁止焚烧垃圾、秸杆。市城管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市公安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气象部门负责,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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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湖南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评定结果的公告》,其中,水泥企业有6家为A级,其中5家都是海螺水泥旗下企业;B级10家。
预警级别精简后,启动预警的门槛进一步降低。
近日,邢台、邯郸、保定、廊坊、衡水、沧州、定州发布通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A级企业、引领性企业、白名单企业,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成都市决定于2023年12月7日零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为B级,黄陵生态水泥有限公司为引领性企业。
13家水泥企业为A级,10家水泥企业为B级,6家粉磨站为引领性企业。
A级水泥企业有3家,分别为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二线)、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B级水泥企业有31家;绩效引领性粉磨站3家。
据了解,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物流等行业受限较大。
评为A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时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近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推进会议,来自钢铁、水泥、医药等行业的31家企业环保负责人参加培训。
为打击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现对14家典型问题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唐山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全市火电、自备电厂、石化、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停产、减产、限产情况进行督查,加大重点废气排放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
1月11日,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联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省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联动Ⅱ级应急响应。
太原市明确炭黑、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错峰生产,6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停产。
逐级审核认定重点行业企业绩效A级企业3家、B级企业6家、B-级企业1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家.
湖北荆门市于2022年12月30日14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2023年1月1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近日,多地区再次遭遇重污染天气,并启动相应管控措施,要求停止相关施工。受此影响,水泥、钢铁、砂石、商混等行业生产、运输环节均受到不同程度限制。
据悉,目前,河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工作共7个行业,分别是钢铁、水泥熟料、焦化、平板玻璃、陶瓷、电力、垃圾发电。其中承德市涉及5个行业,共14家企业。(钢铁企业2家,水泥熟料企业8家,焦化企业1家,电力企业2家,垃圾发电企业1家)
计划从12月9日15时起,启动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以预防和减轻不良天气造成的环境污染。
近日,多地区再次遭遇重污染天气,并启动相应管控措施,要求停止相关施工。受此影响,水泥、钢铁、砂石、商混等行业生产、运输环节均受到不同程度限制。
近日,多地区再次遭遇重污染天气,并启动相应管控措施,要求停止相关施工。受此影响,水泥、钢铁、砂石、商混等行业生产、运输环节均受到不同程度限制。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示2022-2023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第一批B级及以上绩效企业名单,5家水泥企业被评为A级绩效企业。
预计12月4日至6日,西安市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且呈逐渐加重趋势,12月5日至6日有出现重度污染的风险。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决定于2022年11月24日2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并于11月25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
据悉,成都市决定于2022年11月25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为缓解污染过程,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24日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引领性企业除外)全天停止生产运行。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5省市统一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共同开展空气质量联防联控。
近日,山东、河南、河北、四川等地纷纷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包含水泥、砂石等工业行业生产及运输受限。
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经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2年10月18日0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国家实行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跃升,全面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
预警期间,分区管控如何划定区域?公众、各行业将分别采取哪些应急减排措施?
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1年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企业名单
全市所有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自2022年1月23日18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河北6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2022年1月1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吉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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