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探访贵阳市首个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2018/07/04 14:39 来源:贵阳日报

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产生量不断增多,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增加环境污染风险的同时,还要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然而,清镇市却没有这样的烦恼。这里坐落着贵阳市首个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该项目通过一系列处理,让垃圾中的有害物质燃烧分解,污水、废气得到无害处理,废渣则成为优质水泥原料,最终使垃圾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产生量不断增多,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增加环境污染风险的同时,还要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然而,清镇市却没有这样的烦恼。这里坐落着贵阳市首个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该项目通过一系列处理,让垃圾中的有害物质燃烧分解,污水、废气得到无害处理,废渣则成为优质水泥原料,最终使垃圾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2015年以前,清镇市一直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清镇市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要占用25亩地作为堆场,并且生活垃圾填埋后,有机物腐蚀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严重的污染,臭气影响场地周边的空气质量,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气体也是引发火灾及爆炸的重要隐患。”清镇市城管局副局长郭伟说。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清镇市决定引入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及污泥技术项目,建设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和50吨污泥生产线。该项目位于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由该公司负责实施。

  简单来说,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是利用水泥工业新型干法窑系统,采用气化的方法处理普通生活垃圾,对垃圾焚烧产生的废气、灰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有效利用的一种全新垃圾处理技术。这种技术不仅很好地解决了二噁英的处理难题,还把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用于生产水泥,铁、铝等金属也被回收利用,不需要再规划填埋用地,节约了土地资源,实现了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

  在厂区,记者见识了这种全新的处理模式。在中控室里,透过3米高、4米宽的落地玻璃,可以清楚地看见,窗外下方就是垃圾库区。“每天,垃圾运输车进入全自动密封门后进行卸料,经过3到5天的发酵,就可以进行垃圾焚烧。”郭伟说。

  只见操作台上的工作人员操纵着一只机械化“巨爪”,将垃圾抓入破碎机中破碎,破碎后的垃圾被送入气化炉焚烧。垃圾产生的臭气,用抽风机送入气化炉燃烧,并通过除臭机净化后排出室外。

  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灰渣,则通过气化炉的砂分级装置分离排出后,通过磁选装置、铝分选装置分离出铁、铝等可回收利用的金属,废渣通过车辆运输到原材料堆棚,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材料,变废为宝,实现废渣零排放。

  “垃圾库区渗出的污水,经过专门的过滤器送入污水贮存槽,采用密闭的泵将其提升,向气化炉内喷射,通过炉内高温进行蒸发氧化处理,完全分解有机成分,实现无害化。”郭伟说,很多市民担心垃圾焚烧过程中形成的二噁英对人体产生危害,但水泥干法窑分解炉内温度高,气体燃烧时间充足,气体进入分解炉时产生的二噁英会被完全分解,而且燃烧过程中高温气流与高温、高浓度、高吸附性、高均匀性分布的水泥碱性物料充分接触,有利于吸收氯离子,避免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

  郭伟说,经过检测,这一项目的各项环保排放指标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还配备了气体检测系统,实时检测整个系统的危险气体含量,达到警戒值时会及时报警,有效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

  项目投产试运营以来,已累计焚烧垃圾超19万吨,处理污水1640立方米,处理污泥超8000吨,有效解决清镇市城市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泥的处理难题,促进了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泥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实现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编辑:唐益平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贵阳市: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

自2023年12月10日起,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受监督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拆除工程,均应结合工程进度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

9家企业1家合格!贵阳市住建局通报对全市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按时报送核查材料的共5家,其中核查结果为合格1家、不合格待整改4家,未提交核查材料的有4家(视为不合格)。

一图读懂2022水泥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近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一图读懂2022水泥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报告》,以下为图片报告的全部内容。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74
2024-04-19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19

青海省

¥ 416.22
2024-04-19

甘肃省

¥ 372.95
2024-04-19

陕西省

¥ 306.73
2024-04-19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19

云南省

¥ 325.31
2024-04-19

贵州省

¥ 312.57
2024-04-19

四川省

¥ 352.34
2024-04-19

重庆

¥ 330.08
2024-04-19

海南省

¥ 402.19
2024-04-19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19

广东省

¥ 325.85
2024-04-19

湖南省

¥ 312.94
2024-04-19

湖北省

¥ 319.23
2024-04-19

河南省

¥ 297.33
2024-04-19

山东省

¥ 321.62
2024-04-19

江西省

¥ 317.07
2024-04-19

福建省

¥ 307.55
2024-04-19

安徽省

¥ 313.25
2024-04-19

浙江省

¥ 342.2
2024-04-19

江苏省

¥ 309.21
2024-04-19

上海

¥ 332.73
2024-04-19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19

吉林省

¥ 331.13
2024-04-19

辽宁省

¥ 302.53
2024-04-19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19

山西省

¥ 315.06
2024-04-19

河北省

¥ 342.12
2024-04-19

天津

¥ 338.21
2024-04-19

北京

¥ 349.43
2024-04-20 00: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