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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王福强:大工业思维解决城市环境问题

2018/01/05 09:29 来源:中国环境网

大工业思维,就是利用现有工业设施、设备,参与城市管理系统,协同处置城市运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生活污水、生活污泥等。......

  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这是十九大报告对今后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要求。“怎么利用现有工业体系,协同解决环境问题,达到以最小的社会资源投入、实现利益最大化,是落实以上要求要着重考虑的问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府参事、原河北省工信厅巡视员王福强告诉中国环境网记者。

  这是大工业的思维。既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思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亦满足推进绿色发展,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的美丽中国建设要求。

  “所谓大工业思维,就是利用现有工业设施、设备,参与城市管理系统,协同处置城市运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生活污水、生活污泥等,”王福强介绍说,这样做一来减少了新建设施选址、用地问题,二来节省国家资金,效率高、费用少、改善环境的效果好,是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社会、企业、市场多赢,政府、群众欢迎。造福社会,群众受益。”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就是这种思维的实际应用。

  水泥窑协同处置非常现实

  多地区已开展实践,取得实质进展,效果明显,安全性显著

  作为河北省工信系统官员,王福强一直在推动和实践大工业思维。“实际上,工业往往是促进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也促进了工业的部门结构从简单到复杂。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一个城市的工业部门,往往扮演着许多角色,例如担任城市供热职能,污水处理任务,重大突发事故救援等。成为城市运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王福强表示,在各个工业体系内,伴随着产业升级,工业设施设备在原有生产功能的基础上,衍生了更多其他功能,解决社会运转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早在2014年,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就专题讨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

  水泥窑协同解决废弃物,是利用工业设施解决社会环境问题的一个典型代表。

  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对世界各国都是难题,发达国家基本上都走过了填埋、焚烧、综合治理的三步曲。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的提高,以污水处理厂污泥、城镇生活垃圾为主的城市固体废物排放量增长迅速,城市固体废物的处置能力不足日益成为制约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社会稳定。

  参加了此次座谈会的王福强介绍,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物具有许多优势,已成为发达国家首选的协同处置方式,经过40多年的发展,水泥工业已经成为欧、日、美等发达国家工业领域处置城市固体废物的龙头行业,建立起从废物产生源头到水泥厂处置的质量保证体系,三分之二的水泥企业获得处置许可证,处置大量城市固体废弃物。例如,欧盟水泥行业每年处置污泥和利用垃圾衍生燃料200多万吨、处置危险废物200多万吨,日本水泥行业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占总产生量的三分之一,美国水泥行业处置危险废物100多万吨。

  据了解,在国家七部委《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推进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加强示范引导和试点研究,加大支持投入,消除市场和制度瓶颈,扩大可利用废弃物范围,制定有针对性的污染控制标准,规范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明确了阶段目标任务,要求选择若干座大中型城市,依托周边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对水泥熟料生产装置进行适应性改造,配套建设城市污泥预处理设施,开展协同处置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在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支持利用现有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和产业废弃物,进一步完善费用结算机制,协同处置生产线数量比重不低于10%。

  河北省也在2016年由省工信厅牵头,联合财政、住建和环保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示范工程的通知》,决定实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551”工程,即建设5项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示范工程,年处置500万吨垃圾废弃物,实现1000万吨水泥熟料产能转型。

  “于我国国情而言,水泥窑协同处置,非常现实。”王福强进一步强调,对于水泥产品,在可预见的一百年内,作为基础建材无法替代。另一方面,水泥是特殊的大宗产品,生产和使用受到运输半径限制,水泥生产设施一般位于城镇周边,如果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可以有效弥补现有处置设施不足的短板。

  能力还未完全发挥

  落地政策少,推进缺乏抓手,市场化程度仍低

  近些年来,国内已经有很多地区开展了水泥窑协同处理废弃物工作,北京金隅、海螺集团、中材集团等水泥企业已经率先启动利用水泥窑处置城市污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实践应用表明,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废弃物优点突出,可利用现有工业设施,不增加土地,环境扰动小,处置效果好,投资和运行费用低。”王福强详细解释说,拿环境影响来说,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一劳永逸,没有后患。水泥窑是高温环境,固相温度1500℃,气相温度1800℃,窑体长度近百米,可使物料在950℃以上高温停留8秒以上,彻底分解消除垃圾废弃物燃烧产生的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成分。同时,水泥窑内的强碱性环境,可中和吸附有害物质。高温使固体废弃物中的重金属变成金属氧化物,被融化在水泥熟料的晶体结构中,无法析出,呈永久稳定状态。

  “这是当前各种固体废弃物处理方法中最有效、最安全的处理方式。”王福强认为。

  同时,有效利用现有设施,操作简单,投入也更少。王福强说,水泥生产属于大型流程型企业,有鲜明的大工业特点。整套设施工业化程度高,成熟稳定,具有完善的污染物控制技术和设备。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物,仅仅需要对原生产线进行一些技术改造,仍然使用原有生产设备和污染控制技术,不需要新增土地,处置垃圾等城市固体废弃物与原水泥生产完全融为一体,不需要特别操作和监管,长期稳定运行,节省国家巨额投资和运营成本,具有经济合理的特点。据测算,利用现有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废弃物,综合处置成本(含基建、财务费、运行成本等)较低,平均约合150元/吨。

  “就技术层面而言,目前我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工艺技术,已经基本成熟,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设备和技术,能够成功处理多种废弃物,”王福强说,“包括生活垃圾、污泥、垃圾焚烧飞灰、污染土壤、危险废弃物以及工业尾矿、电石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废弃物。”

  实际运行的项目数据显示,国内标准的5000吨/天水泥窑生产线,可销纳原生态垃圾300~500吨/天,如垃圾经过预分拣和预处理可消纳更多;同时,每年可消纳污泥10~30万吨、污染土壤10万~50万方、脱硫石膏12万吨、粉煤灰35万吨,或危险废弃物15万吨/年。

  据王福强分析,目前我国有1400 多条大型水泥窑,50%位于城市半径100 公里以内,如果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的处理,每条生产线销纳原生态垃圾300 吨/天,则总的处置能力可以超过7000万吨/年。在处理垃圾废弃物的同时,如果预处理得当,还可以将垃圾废弃物制备成替代原料或者替代燃料(RDF),可以大幅度减少对石灰石、煤等天然原料燃料资源的消耗,如金隅集团旗下的部分电石渣水泥生产线,石灰石替代率就达到了100%。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的项目已经越来越多。王福强告诉记者,就在今年9月份,邯郸市峰峰矿区也开始以水泥窑协同处置区域内生活垃圾。矿区内的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亿元,采用垃圾衍生燃料技术,将生活垃圾破碎后经分拣、筛分,可燃部分作为水泥窑燃料,不可燃部分作为水泥原料,设计日处理量600吨,彻底消化峰峰境内所有日常生活垃圾。在消化新增垃圾的基础上,企业还可以逐步消化已经填埋的垃圾,直至完全处理,实现了生活垃圾的彻底处置和循环利用,也彻底解决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处置难题。

  急需做好制度设计

  研究出台针对性政策,明确责任部门

  “虽然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废弃物有着诸多的优越性,但目前推进缓慢,与国外同行相比,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的能力还远没有发挥。”王福强表示,主要原因有多方面,一是现有政策文件,原则指导多,落地政策少,推进没有抓手,地方无法操作。二是长效机制没有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建设滞后,人为的制约因素多,废物来源缺乏制度保证,处置费没有形成制度化,影响到企业投资建设处置废物的积极性。三是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清,涉及部门多,没有部门领导全局推进。四是我国城市固体废弃物管理思维固化,市场化程度低,担心触动部门利益,掣肘思想严重。

  王福强认为,当前最急需的是做好制度设计,明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的法律地位,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明确有关责任部门,加快推进步伐。

  首先要将水泥窑协同处置纳入基础设施,统筹使用。一是规划先行,打破地域和行业限制,把水泥窑协同处置列入国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跨地区固体废物处置规划,把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列入地方环境应急响应体系。二是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写入有关地区法律法规,地方行政部门,统筹考虑区域垃圾废弃物协同处置问题。明确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法律地位,列入基础设施。同时要求有关企业要承担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的任务。使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逐步走上法制轨道。三是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在整体固体废弃物处置规划中,加入水泥窑协同处置内容。在一定的都市半径内(建议100公里),统筹规划垃圾填埋、垃圾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法。几种处置方法合理使用,财税政策统筹安排。使得水泥窑设施成为“城市净化器、政府好帮手”。

  其次,要尽快开展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机制创新。目前我国一些地区进行的协同处置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建议在现有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在京津冀地区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推广工程,打造科技创新平台,明确地方政府负责组织推进,国务院有关部门给予一揽子政策支持。二是进行城市管理模式制度创新。政府职责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政府不要包揽全局,全流程。能够市场化的工作交由社会部门竞争承担。政府只保留最基本的处置手段和方法,保住城市运行底线(例如垃圾填埋)。同时调整和补充现有固体废弃物处置补贴政策。补贴形式和价格由市场决定。充分发挥国家现有资金作用,多办事少养人,灵活机制选服务,工作高效没包袱,群众社会都拥护。三是鼓励规范第三方参与城市管理。通过示范城市,尽快研究发布准入许可制度,颁布协同处置设施技术标准,颁布协同处置工艺环保要求,推动试行有关财税政策,解决在市场机制下长效运行机制模式。四是研究制定水泥窑处置废物项目激励制度,激励手段重点考虑项目投资补贴、设备投资款抵税、进口设备税费减免、废物处置费。

  目前,河北省出台的相关政策中,省级财政和地方政府分别给予示范工程生活垃圾处置每吨50元、100元补贴。

  再次,设立产业创新专项,推动产业化应用。目前,我国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已经突破关键技术,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但还需要进一步根据国情深化技术,推广应用。例如我国生产1吨水泥,目前只能消纳垃圾废弃物约60~80公斤。而日本企业生产1吨水泥已经可以消纳垃圾废弃物约470公斤。欧洲的一些企业在垃圾废弃物焚烧之前,建立了有效的分选工厂,做到了更有效的垃圾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

  根据我国国情推广应用,一是我国亟需在现有基础上,提高自主技术水平,工艺技术和设备制造系统化、成熟化,尽快形成我国自主的环保产业。二是建议国家设立产业创新专项,选择几种不同的工艺路线和装备给予重点支持,促进我国装备制造和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三是开展科研开发和能力建设,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设立专题科技攻关项目,相关管理部门、企业和科研单位共同努力解决设备、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难题,加强能力建设和建立相关的机制。

  最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协力推进。目前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废弃物,社会认知度还不够高,推广面还不够广,在许多有条件的地区,决策部门对新的方法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仍然习惯沿用传统的垃圾废弃物处置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非常必要。建议媒体发挥作用,提高社会认知度。建议各部委多组织一些全国性推广交流活动,各地政协、人大、政府部门多组织一些参观视察、国内外学习交流,多提建议、多宣传、促应用,共同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废弃物工作。

编辑:吴戈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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