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答记者问

2018/01/02 09:26 来源:环保部

就《设备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答记者问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等5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设备优惠目录》)是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是按自然年度核算的,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将在2018年缴纳,所以,从2018年开始,符合规定的企业将从这项绿色税收中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就《设备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设备优惠目录》的出台有什么背景和依据?

  答:根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国务院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后5个纳税年度中结转抵免。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2008年,财政部牵头出台《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实施后对企业环保设备投资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环保形势的不断发展,该目录难以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对此,环境保护部连续五年开展了专项基础研究工作,从污染治理相关领域研究提出了建议纳入优惠目录的设备,并一直积极推动财政部牵头修订该优惠目录。经过财政、税务、环保、发改等部门共同努力,修订形成了此次发布实施的《设备优惠目录》。

  问:《设备优惠目录》有何重要意义?

  答:《设备优惠目录》是财税、环保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有利于引导企业强化污染治理投资、实施绿色生产、担负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也有利于激励环保产业发展,带动绿色技术创新,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也将发挥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今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专章部署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明确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重点任务。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今后3年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近年来,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都提出了环境改善的具体指标。

  要在“十三五”期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上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引导和规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除了强化法律等硬约束之外,税收等经济政策的“软激励”也非常重要,可以释放明确的政策信号、引导稳定的市场预期,让环保投入大、治理成效好的企业有“获得感”,提升其竞争力。

  正是由于税收政策具有独特的市场引导作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也对绿色税收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定:“落实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设备优惠目录》的实施,将切实落实这些规定精神,也将为进一步完善绿色税收政策提供实践经验。

  问:《设备优惠目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答:《设备优惠目录》共包含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土壤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噪声与振动控制六大类24项设备。

  与2008年发布的优惠目录相比,《设备优惠目录》具有以下特点和亮点:

  一是更加注重直接服务于环境污染治理需求。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的治理任务,针对性增加了相关设备。例如,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专门新增“土壤污染防治设备”大类;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新增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设备、氨逃逸激光在线分析仪等设备。

  二是更加注重拓展激励政策的覆盖面。《设备优惠目录》注重向现有激励政策尚未支持的领域适当倾斜,着力“补短板”,以引导更多领域的企业加强环保投资。例如,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烟尘处理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领域,但是相应的激励政策较少。《设备优惠目录》涵盖了该领域,非电行业的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等设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三是注重促进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一方面,《设备优惠目录》纳入的设备更加突出技术先进性,对于已广泛应用、不具备技术先进性的设备不再纳入。另一方面,注重先进性与前瞻性,对各项设备都设置较高的指标要求,有利于激励环保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市场应用的步伐。

  问:预期《设备优惠目录》将取得哪些效益?

  答:在环境效益方面,随着税收政策的引导和刺激作用不断凸显,预期将有更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设备优惠目录》中的各项设备,从而直接提升环境治理成效,同时也将带动环保产业特别是环保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在经济效益方面,据测算,《设备优惠目录》包含的24项设备,年产值近300亿元。若购置这些设备的企业均获得企业所得税的10%抵免优惠,全国每年减轻企业负担最高可达30亿元。根据税务机关的经验,由于政策实施中,不排除一些企业因未及时申报等原因没有享受税收优惠,实际税收抵免额度将低于30亿元,但是仍将大幅度降低企业负担。

  问:环保部将如何推动《设备优惠目录》的实施?

  答:环境保护部将积极组织落实《设备优惠目录》。一方面,将推动和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向企业广泛宣传《设备优惠目录》,让愿意加强环保投资、努力治理污染的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提升竞争力。

  另一方面,将指导地方环保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好《设备优惠目录》。税务机关在执行该项优惠政策过程中,如果难以判定某项环保专用设备是否符合《设备优惠目录》相关技术指标的,可以提请环保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意见,环保部门将予以积极配合。

编辑:祝嫣然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政策导向是推动水泥行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水泥行业唯有紧跟时代步伐、主动适应变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推动散装水泥事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03年1月1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国家经贸委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致浙江水泥散装率连续三年全国省、区第一的贺信上批示:“散装水泥发展的经验值得总结,使我省各行业、产业都树立赶超意识,奋发向上,力争先进,开拓创新。向水泥产业的干部、职工致敬,并希望继续保持先进,取得新的成绩。”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三大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各地都在不断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建设或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已经2023年8月4日总局第1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5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5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5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5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5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5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5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5

重庆

¥ 328.95
2024-04-25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5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5

湖南省

¥ 314.79
2024-04-25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5

河南省

¥ 297.33
2024-04-25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5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5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5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5

浙江省

¥ 342.2
2024-04-25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5

上海

¥ 332.73
2024-04-25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25

吉林省

¥ 331.13
2024-04-25

辽宁省

¥ 302.53
2024-04-25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5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5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5

天津

¥ 338.21
2024-04-25

北京

¥ 349.43
2024-04-26 14: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