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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秋冬季大气污染综治方案出台 多个行业生产受限

2017/08/25 16:5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赵静 林坚

环保部24日正式公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蓝天保卫战”又发起了新的攻势。环保部昨日正式公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的主要目标。

  《方案》提出了十一项措施,包括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和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

  按照《方案》,多个行业的生产将在秋冬季受限。

  《方案》提出,推进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治理。在2017年10月底前,各地需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对于未完成VOCs治理改造的企业,将依法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10月底前,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砖瓦企业和燃煤锅炉均需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方案》对此指出,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

  “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对涉及民生无法立即停产的,依法执行按日计罚;停产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有效数据传输率达不到90%或一个月内行政区域多家企业超标排放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方案》这样写道。

  《方案》提出,将加快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10月底前,需全部完成电力、钢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今年底前,将完成铜铅锌冶炼、电解铝、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此外,京津冀地区的建材行业将全面错峰生产,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将部分错峰生产,有色化工行业将优化生产调控,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

  《方案》明确,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9月底前将制定钢铁焦化铸造行业的错峰限停产方案。

  此外,采暖季,电解铝、氧化铝企业限产30%以上。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限产50%。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实施停产。

  根据环保部此前发布的全国空气质量情况,上半年,京津冀区域13城市PM2.5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PM10浓度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2%。PM2.5和PM10浓度罕见出现不降反升状况。

  “今年又是大气十条 考核之年,年内能否完成任务,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位环保专家说。

编辑:张敏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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