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尖峰集团高管因短线交易及违规减持被出具警示函

2017/08/14 11:26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8月11日,尖峰集团事会发布《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副总经理张峰亮先生于 2017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54 号)(《关于对张峰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8月11日,尖峰集团事会发布《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副总经理张峰亮先生于 2017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54 号)(《关于对张峰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张峰亮,你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买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200 股,后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卖出公司股票 500 股。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你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又卖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此外,你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卖出公司股票 500 股,也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相关规定。

  鉴于你及时采取措施自查自纠,未造成严重影响,且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7年 7 月 21 日就此次事件发布致歉公告,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尖峰集团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要求,督促张峰亮先生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同时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项通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编辑:祝嫣然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百年一遇的洪水中,各水泥企业最新情况如何?

目前清远、韶关共有熟料生产线26条,合计年熟料产能3539万吨左右,这些水泥企业情况如何?中国水泥网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企业。

2023年海螺水泥在职员工减少1543人

截至2023年年末,海螺水泥在职员工总数50,769人。

宁夏建材集团:吹响集结号 整理行囊再出发

2024,新的集结号已吹响,在新的起点上,宁夏建材全体营销人员将坚定信心、勇攀高峰,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创先锋、创佳绩,稳中求进抓实绩,打造铁军创效益。

[调研]水泥企业最新调研纪要(3.8)

近期,中国水泥网水泥大数据研究院对浙江部分水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实际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2024-03-08 原创 企业情况

[调研]水泥企业最新调研纪要(3.1)

近期,中国水泥网水泥大数据研究院对福建、浙江部分水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实际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2024-03-01 原创 企业情况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6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6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6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6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6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6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6

重庆

¥ 328.95
2024-04-26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6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6

湖南省

¥ 315.99
2024-04-26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6

河南省

¥ 282.33
2024-04-26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6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6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6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6

浙江省

¥ 342.2
2024-04-26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6

上海

¥ 332.73
2024-04-26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26

吉林省

¥ 336.82
2024-04-26

辽宁省

¥ 310.53
2024-04-26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6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6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6

天津

¥ 338.21
2024-04-26

北京

¥ 349.43
2024-04-27 12: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