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11部门联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2020/09/24 10:18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生态环境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日前,生态环境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损害调查、赔偿磋商、生态环境修复以及修复效果评估等多方面给出了指导性意见,以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意见》规定,赔偿权利人可以根据相关部门职能指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等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具体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七方面进行线索排查:一是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二是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三是发生生态环境损害的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四是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案件;五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发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六是各项资源与环境专项行动、执法巡查发现的案件线索;七是信访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涉及的案件线索。

对于需要启动生态环境修复或损害赔偿的案件,《意见》明确,要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或参考专家意见,按照“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的原则,就修复启动时间和期限、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和期限等具体问题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

《意见》规定,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分可以修复和无法修复两种情形处理。可以修复的,由赔偿义务人自行修复或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修复;无法修复的,赔偿义务人缴纳赔偿金后,可由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按规定统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替代修复。

《意见》鼓励和支持赔偿义务人积极承担修复义务。在磋商未达成一致前,赔偿义务人主动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的,在双方当事人书面确认损害事实后,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可以同意,并做好过程监管。对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生效的诉讼案件裁判或者经司法确认的赔偿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应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限制等措施。

在修复效果评估方面,《意见》明确,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在收到赔偿义务人、第三方机构关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完成的通报后,组织对受损生态环境修复的效果进行评估。修复效果未达到修复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赔偿协议或法院判决要求继续开展修复。

此外,《意见》还明确,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可以邀请专家和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生态环境修复或者赔偿磋商工作,接受公众监督。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各地要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和定期会商机制,定期交流工作进展、存在困难和问题,合力保障改革落地见效。

编辑:何欣然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凡注明来源水泥网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生态环境部公布2023年下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

由名赫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亨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环评人员唐丽敏(信用编号BH034582)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5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名人员依法受到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被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予以失信记分20分,自2023年9月19日起被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

9个煤矿项目出售,总价846.3亿,究竟谁在卖煤矿?

此次挂牌的9家煤矿大部分是良好民用和动力用煤,且有三处煤矿资产储量极高,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较强的产品竞争力,能否在后续交易中有突出表现,记者亦将持续关注。

广西虎鹰水泥1.13亿元拟竞得一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广西虎鹰水泥有限公司以1.13亿元竞得金城江区东江镇后言拉滩石灰岩矿采矿权,矿区查明石灰岩资源量8230.40万吨,预计可采储量7818.88万吨,公司拥有两条年产4000吨/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

[视频]碳交易将扩围 哪些行业可能在列?

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专项研究,争取尽快实现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首次扩围。

多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

积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大力支持先进适用低碳技术宣传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低碳技术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四川巴中市一水泥用石灰岩矿东部矿区范围外周边资源详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据公告显示,出让人为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让人为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勘查面积为0.5平方千米。

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为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部聚焦重点区域,突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达标排放监督”两项任务,协同推进“线上和线下”两个战场工作,2023年秋冬季以来,统筹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业务骨干2400余人,调动属地执法人员9700余人次,开展了8轮大气污染现场和远程监督帮扶,发现问题企业1.6万余家,推动解决涉气环境问题3.2万余个。

非法采矿罪中“非法”的实质解释

“非法”的所指便应是矿产资源法中与生态保护相关的条款。

河北邢台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

对完成环保绩效创A的水泥企业4000吨/天及以上的熟料生产线,在采暖季减少错峰时间;对完成环保绩效创A的企业,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确保企业不停产、不限产。

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为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现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CCER重启完善碳交易体系 中建材绿能参与首日示范交易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时隔七年重新启动。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主要是指企业、机构自愿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将减排量注册为碳资产——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CCER出售后,减排项目业主可获得收益。

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时间表明确

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今年将实施山水工程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启动实施自然资源、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等。

自然资源部对溧阳市水泥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现场踏勘了社渚金山、长山、前峰山3座矿山,并听取了汇报,对溧阳市矿山的开采情况、水泥行情、相关政策等事宜进行了交流座谈。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印发!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各省级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废止2015年发布的旧版规范。

绿色发展工作成效显著 华新连收三封感谢信!

近日,华新陆续收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来的感谢信,对公司2023年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碳市场建设、碳计量碳监测等围绕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类课题项目中的高效表现和华新在水泥行业各试点项目中所做出的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

支持水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出台了《水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2024年版)》。

一家B级 一家引领性!宁夏发布重污染天气水泥企业绩效评级

水泥企业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B级,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引领性企业。

南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督导水泥熟料企业落实错峰生产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督导水泥熟料、烧结砖瓦窑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华新稳步推进“碳计量”与“碳监测”试点工作

华新已结合国内外在线监测碳计量的现状,分析了在线监测碳排放的优缺点,对比现有水泥行业碳核算体系,提出水泥行业碳计量研究技术路线,展望水泥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后,高质量的碳数据对行业的规范作用。

华新稳步推进“碳计量”与“碳监测”试点工作

12月19日,华新副总裁杨宏兵一行赴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环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哲、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处长谢晋、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湖北省计量院、敢为科技等单位,结合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及华新水泥生产实际情况,就在线碳计量与监测技术在水泥行业应用等相关问题展开深入交流。

自然资源部:用好村庄空闲土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国务院再发新行动计划!水泥行业超低排放任重道远

超低排放已逐渐成为新建水泥生产的标配,现有水泥生产线技术改造的目标。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3-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6.51
2024-03-28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3-28

青海省

¥ 416.22
2024-03-28

甘肃省

¥ 372.95
2024-03-28

陕西省

¥ 337.92
2024-03-28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3-28

云南省

¥ 333.10
2024-03-28

贵州省

¥ 323.46
2024-03-28

四川省

¥ 335.19
2024-03-28

重庆

¥ 314.76
2024-03-28

海南省

¥ 402.19
2024-03-28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2.68
2024-03-28

广东省

¥ 345.22
2024-03-28

湖南省

¥ 312.87
2024-03-28

湖北省

¥ 292.32
2024-03-28

河南省

¥ 303.42
2024-03-28

山东省

¥ 301.62
2024-03-28

江西省

¥ 323.45
2024-03-28

福建省

¥ 311.74
2024-03-28

安徽省

¥ 308.50
2024-03-28

浙江省

¥ 317.92
2024-03-28

江苏省

¥ 281.08
2024-03-28

上海

¥ 312.73
2024-03-28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3-28

吉林省

¥ 331.13
2024-03-28

辽宁省

¥ 302.53
2024-03-28

内蒙古自治区

¥ 341.23
2024-03-28

山西省

¥ 324.87
2024-03-28

河北省

¥ 347.07
2024-03-28

天津

¥ 338.21
2024-03-28

北京

¥ 349.43
2024-03-29 17: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