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范社岭: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亟待加速推广

2020/05/20 18:07 来源:中化新网

水泥窑协同处置具有操作简单、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明显优势。......

目前,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垃圾技术已经较为成熟。由中国硅酸盐学会工程技术分会、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共同举办的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交流大会已成功举办了三届。随着国家政策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的鼓励,海螺、华新、金隅等传统水泥生产企业纷纷涉足,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同时,环保企业也纷纷联手水泥企业,共同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产业。例如,河北省沙河市双基水泥公司通过采用先进的生活垃圾气化处理技术,依托公司4000吨/天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设计年处理总量可达14.85万吨/年。

与焚烧等处理方式相比,水泥窑协同处置通过垃圾预处理和气化炉处理,可以有效克服垃圾分类的窘境,具有操作简单、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明显优势。并且,我国各地广泛建有水泥生产企业,在协同处置项目推广建设中,可以有效利用各地现有的水泥生产线进行改造,具有耗时耗资较少、地域匹配性强等优点。

但目前,水泥窑协同处置在整个垃圾无害化处置中所占比重较低,推广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影响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的因素有:1.支持政策在执行落实中不到位。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项目生产成本高于单纯水泥生产,水泥企业处置生活垃圾每吨会增加一定的成本,而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企业每吨虽然可以获得垃圾处置费用补贴,但由于各级政府直接财政补贴资金的匹配等问题,在部分地区垃圾处置补贴不能及时落实到位。2.协同处置垃圾需要水泥窑持续开工生产,需要持续稳定的垃圾供应。合理布局协同处理垃圾的企业,跨地区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需要政府部门制定政策。为此建议:

1.大力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项目。政府应主动发力,促使水泥生产企业转变成为城乡管理运营的一个环节,将垃圾处理与水泥企业生产有机结合,使水泥企业变为绿色企业。结合当地现有的水泥生产现状,选取环保设施完善、技术先进、规模较大的水泥生产企业,鼓励企业建设垃圾协同处理项目。一是对于新建和改建的协同处置项目,发改、环保、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应在项目立项审批上开辟“绿色通道”,帮助项目尽快建成,促使水泥行业由过剩、污染型产业向环保产业转变。二是可在重点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中,优先选择协同处理垃圾企业的水泥产品。四是引导和鼓励具有改建积极性的水泥生产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2.落实补贴政策。给予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企业与焚烧垃圾企业相一致的优惠政策,并抓好政策落实。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补贴列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中,并根据企业处理垃圾的数量,及时发放相应的补贴。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对于推广较好地区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示范项目给予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

3.政府应帮助解决垃圾收集及运输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及运输体系,保证持续稳定的垃圾供应。二是要克服区域限制,解决垃圾区域运输落地问题。三是做好水泥生产企业处理垃圾的布点,共同协调好垃圾处理的环节衔接。

编辑:周程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海螺水泥: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15.02亿元 同比下降41.14%

业绩变动主要系集团水泥业务产品销量及售价同比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及利润同比下降。

海螺新能源:储能领航,风光无限,赋能未来

今天的“遇见海螺”系列报道,小编带您走进海螺新能源,一起探寻绿电的产生。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推介:海螺集团矿山智能化建设典范实践

安徽海螺集团充分发挥“自己的矿山、自己的队伍、自己的设备”优势,紧紧围绕“创新引领,数字赋能、绿色转型”发展理念

A级企业减免12天!四川公开征求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实施意见

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为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40天+X天(X为根据环保、能耗、减碳、环境敏感时期等因素实时调整的停窑天数)。

冀东水泥发行公司债资金10亿元到账

4月22日,冀东水泥发行公司债资金10亿元到账,标志着2024年首笔公司债发行圆满成功。

2024-04-25 冀东 金隅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5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5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5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5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5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5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5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5

重庆

¥ 328.95
2024-04-25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5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5

湖南省

¥ 314.79
2024-04-25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5

河南省

¥ 297.33
2024-04-25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5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5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5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5

浙江省

¥ 342.2
2024-04-25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5

上海

¥ 332.73
2024-04-25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25

吉林省

¥ 331.13
2024-04-25

辽宁省

¥ 302.53
2024-04-25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5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5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5

天津

¥ 338.21
2024-04-25

北京

¥ 349.43
2024-04-26 22: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