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新疆开展取消32.5强度等级通用硅酸盐水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017/05/26 09:4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材办公室

取消32.5强度等级水泥是在水泥工业产能严重过剩背景下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品种结构、提升产品质量、稳定行业经济效益、保障与规范市场有序公平竞争的有效途径,是贯彻国务院“去产能”、“补短板”、“降成本”和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

  2017年5月22-23日,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住建厅、质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按期取消32.5强度等级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通知》(新经信原材料〔2017〕110号)要求,自治区建材行办、住建厅和质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哈密、吐鲁番市取消32.5等级水泥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一是水泥企业是否按期停止生产销售32.5等级水泥;二是施工单位是否停止使用32.5等级水泥;三是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此项工作的履职情况。

  检查组在哈密、吐鲁番市分别抽查了4家水泥生产企业、1个施工现场和2家施工单位,并与当地经信委、住建局、质监局及水泥、施工企业座谈,听取各水泥、施工企业的情况汇报。总体来说,水泥生产企业都能按要求停止生产和销售32.5等级水泥,政策执行情况较好。哈密市由于毗邻甘肃省,新疆取消32.5等级水泥后,甘肃省32.5等级水泥流入哈密市场,并进入工地。在抽查的施工现场,当地住建主管及执法部门现场办公,立即要求施工方将32.5水泥清出现场,并对施工单位使用32.5等级水泥行为进行了训诫。检查组专门召集哈密市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及执法等部门开会,自治区住建厅标准定额处西尔艾力·外力处长强调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159号文件关于停止生产和使用32.5等级水泥的政策规定,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取消32.5强度等级水泥是在水泥工业产能严重过剩背景下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品种结构、提升产品质量、稳定行业经济效益、保障与规范市场有序公平竞争的有效途径,是贯彻国务院“去产能”、“补短板”、“降成本”和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自治区将继续强化监督约束,确保政策很好贯彻落实,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改革和转型升级。

编辑:孔雪玲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4月29日新疆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29日,西北水泥价格指数为118.53,环比上升0.26%,同比下跌18.27%。同时新疆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62-515元/吨。

4月26日新疆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26日,西北水泥价格指数为118.22,环比上升0%,同比下跌18.48%。同时新疆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56-514元/吨。

4月25日新疆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25日,西北水泥价格指数为118.22,环比上升0%,同比下跌18.48%。同时新疆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61-502元/吨。

4月24日新疆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24日,西北水泥价格指数为118.22,环比下降0.54%,同比下跌18.46%。同时新疆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73-516元/吨。

新疆建材行业协会会长吕志坚率新疆头部水泥企业赴红狮与尧柏集团调研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对西北地区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新疆水泥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2024年,新疆水泥市场需求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对此,各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推动新疆水泥行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2 09: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