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关于征求《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7/05/24 12:49 来源:环保部网站

为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我部组织制订了《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研提意见,请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逾期未反馈请允许视为无意见。......

 关于征求《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我部组织制订了《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研提意见,请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逾期未反馈请允许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3.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8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能源局综合司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水泥协会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环监局、督察办)

编辑:孔雪玲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最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审议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多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的。办法明确了排污单位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遵守其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许可证不得排放。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申请与审批流程、排污管理、监督检查等程序,并指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排污单位需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陕西建材科技公司获评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陕西省国资委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23年度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陕西建材科技...

东方希望渑池铝业再获环保荣誉

3月5日,东方希望渑池铝业被渑池县委、县政府授予“2023年度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渑池铝业始终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保理念,高标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控各项环保指标,打造清洁文明的生产现场。公司先后完成了锅炉、焙烧、石灰超低排放、物料大棚改造等30余项环保技改项目,获得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奖励。同时,公司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源头和过程管控,实现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粉尘等常规污染物的超低排放,彻底消除了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为渑池县打好......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5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5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5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5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5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5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5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5

重庆

¥ 328.95
2024-04-25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5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5

湖南省

¥ 314.79
2024-04-25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5

河南省

¥ 297.33
2024-04-25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5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5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5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5

浙江省

¥ 342.2
2024-04-25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5

上海

¥ 332.73
2024-04-25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25

吉林省

¥ 331.13
2024-04-25

辽宁省

¥ 302.53
2024-04-25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5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5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5

天津

¥ 338.21
2024-04-25

北京

¥ 349.43
2024-04-26 21: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