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红墙股份拟收购三家建材公司65%股权 进军华中市场

2017/04/24 10:50 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红墙股份4月24日发布公告,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朱华雄所持有的“武汉苏博”、“黄冈苏博”、“湖北苏博”(三家公司合称“标的公司”)各5%股权。......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4月24日发布公告,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朱华雄所持有的武汉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武汉苏博”)、黄冈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黄冈苏博”)及湖北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苏博”)(三家公司合称“标的公司”)各5%股权,并在满足特定的条件下,以现金方式再次购买标的公司各6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各65%的股权,从而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

  红墙股份表示,公司购买标的公司股权,旨在有效开拓华中区域市场业务,为进一步布局全国市场做准备,也是公司外延式发展的一次尝试,通过资源整合扩大经营区域,实现更大范围内的业务辐射。

  红墙股份的产品主要在广东、广西、福建等地销售,2015年三地销售收入占比分别约63%、15%和14%。此次收购将有助于公司加快打开华中市场。

  2017 年一季度,红墙股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 15%-35%,主要原因:主营业务销量增长,销售收入及利润增加;水泥经销业务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投资理财产品收益及财政补贴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作为华南地区混凝土外加剂的龙头企业之一,红墙股份公司始终领跑行业前列。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以萘系减水剂、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主导,根据客户实际需要为其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连续多年被中国混凝土网评选为“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此次公司获得三家建材公司控股权,实现完整产业链的贯通,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以较低成本实现大规模生产、完善生产布局等目标。

  2016年全年,红墙股份累计销售萘系减水剂8.49万吨、聚羧酸系减水剂22.01万吨,合计30.5万吨,与2015年同比略下降。受到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2016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3,692.34万元,较2015年度小幅下降2.68%;受到下游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影响,2016年营业成本为29,500.37万元,较2015年上涨2.93%,导致公司2016年综合毛利率较2015年下滑3.66%。受此影响,2016年全年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6,613.61万元,较2015年下降19.92%。


编辑:鞠丽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金圆股份:关于子公司收购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金圆股份子公司已完成对江西新金叶42%股权的收购,交易金额为1.01亿元,江西新金叶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华润建材科技转让旗下公司100%股权

百色润合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

2024-04-22 华润 股权 销售 香港

百年一遇的洪水中,各水泥企业最新情况如何?

目前清远、韶关共有熟料生产线26条,合计年熟料产能3539万吨左右,这些水泥企业情况如何?中国水泥网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企业。

西部建设:关于购买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和中建长通(福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西部建设子公司中建商砼以3,257.83万元收购中建海峡持有的福建公司30%股权和长通公司19%股权,完成收购后,中建商砼将拥有福建公司100%和长通公司60%的股权。此次交易是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西藏天路:西藏天路关于控股股东接收西藏自治区国资委无偿划转的国有股权及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西藏天路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接收了西藏自治区国资委无偿划转的海通水泥54.5906%国有股权,这可能导致同业竞争。藏建集团承诺将在5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此次划转不会改变公司控股权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4-04-18 股权转让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5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5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5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5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5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5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5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5

重庆

¥ 328.95
2024-04-25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5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5

湖南省

¥ 314.79
2024-04-25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5

河南省

¥ 297.33
2024-04-25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5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5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5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5

浙江省

¥ 342.2
2024-04-25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5

上海

¥ 332.73
2024-04-25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25

吉林省

¥ 331.13
2024-04-25

辽宁省

¥ 302.53
2024-04-25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5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5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5

天津

¥ 338.21
2024-04-25

北京

¥ 349.43
2024-04-25 19: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