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该地区没有熟料产能的粉磨企业 必须搬迁

2020/05/10 16:10 来源:枣庄市工信局

4月26日,全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在行政大厦33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谢运深主持,邵士官副市长作重要讲话。......

4月26日,全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在行政大厦33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谢运深主持,邵士官副市长作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工信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等。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枣庄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具体工作事项如下:

一、制定整治方案阶段

按照《枣庄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5月5日,各区(市)政府要组织对辖区粉磨企业排查,针对方案十项整治标准和要求,逐一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一企一策”整治工作方案,连同区(市)政府整体整治工作方案于2020年5月6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直有关部门对照《全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分工表》填写采取的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于2020年5月6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督导整治方案落实阶段

5月7日起,市政府将组织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成立的督导组,对照各区(市)政府上报的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落实计划对区(市)政府、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督导结果报市政府通报。6月8日前,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形成阶段工作报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整治工作验收阶段

自2020年7月7日起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市、区(市)两级工信、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一企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每个粉磨企业进行初步整治验收。在达到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标准基础上,企业申请所在区(市)政府验收,区(市)查验合格后,申请市级核验,验收合格方允许企业生产,验收不合格企业继续督促进行整治,确保2020年年底完成第一阶段整治验收工作。没有水泥熟料产能粉磨企业,引导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搬迁或者兼并重组工作。


编辑:俞垚伊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山水水泥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项目即将投产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局部道路绿化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如图所示,拟同意该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

山东:水泥行业2024年错峰生产计划总时间不少于200天

2023年协会组织全省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总时间达到181天。全省82条熟料生产线,应停窑天数14842天,实际总停窑天数16934天,总体停窑率达到110%以上。全年累计压减熟料产量6229万吨,减少煤炭消耗8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385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7.5万吨,减少粉尘排放0.55万吨,在推进落实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为美丽山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报告中还对2024年的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做了安排,全年错峰生产计划总时间不少于200天。

海螺水泥工厂爆改回忆杀:工业风与怀旧情怀的完美碰撞

近来网友又把“爆改”的视野转向了城市、建筑、工厂,当这股风吹进了海螺工厂会是一番什么景象?

关于山东鲁碧建材等九家企业水泥粉磨产线补齐产能情况公告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山东鲁碧建材等九家企业水泥粉磨产线的产能置换情况。这些企业需对其已建成的水泥粉磨存量项目进行产能补齐,涉及的产能置换比例为1:1。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以公告。其中,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莱芜连云水泥有限公司、烟台鲁润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水泥粉磨项目均在产能置换范围内,部分产能来自其他公司的出让,所有项目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社会公众可进行监督。

山东九家企业水泥粉磨产线需补齐产能

根据《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和《山东省水泥粉磨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鲁工信原〔2022〕53号)文件要求,山东鲁碧建材有...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4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4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4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4

云南省

¥ 325.31
2024-04-24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4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4

重庆

¥ 328.95
2024-04-24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4

广东省

¥ 325.79
2024-04-24

湖南省

¥ 314.79
2024-04-24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4

河南省

¥ 297.33
2024-04-24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4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4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4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4

浙江省

¥ 342.2
2024-04-24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4

上海

¥ 332.73
2024-04-24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24

吉林省

¥ 331.13
2024-04-24

辽宁省

¥ 302.53
2024-04-24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4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4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4

天津

¥ 338.21
2024-04-24

北京

¥ 349.43
2024-04-25 14: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