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太原金圆水泥边产水泥边发电

2016/12/15 08:57 来源:山西日报

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发电,年发电量达5400万千瓦时,节约标煤近2万吨......

  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发电,年发电量达5400万千瓦时,节约标煤近2万吨

  11月初,记者在阳曲县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采访时了解到,该公司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中的低温余热发电,为企业节约标煤2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大幅降低。

  金圆公司生产助理郑建发介绍,随着工艺的发展,发达国家水泥工业节能技术水平发展很快,低温余热在水泥生产过程中被回收利用,水泥熟料热能利用率已有较大提高。我国由于节能技术、装备水平限制和观念影响,在窑炉工业企业中,仍有大量中、低温废气余热资源未充分利用,浪费现象比较突出。郑建发说,一方面,企业在生产水泥过程中,用电量需求非常大,全年耗电1.2亿千瓦时左右。另一方面,生产线上产生的热量非常大,却得不到有效利用,热量都白白排放掉,造成了能源浪费。

  资料显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中,窑头熟料冷却机和窑尾预热器排出的废气为350 左右,热能约为水泥熟料烧成系统热耗量的35%。郑建发说,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可将这部分原来排放到大气中的废气余热进行回收利用,使水泥企业能源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金圆公司一期工程总投资4.2亿元,投产后年生产熟料120万吨,高标号、高性能水泥160万吨。为了进一步降低水泥生产综合能耗,响应国家循环经济的号召,公司投资6000万元,利用日产4000吨熟料生产线窑头、窑尾废物余热,建设了一座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

  郑建发介绍,项目改造前低温烟气通过增湿塔直接排放,改造后通过余热发电锅进行热交换后排放,充分利用新型燃烧器等项目降低能耗,实现了主要产品种类、产能不变,却可大量回收和循环利用水泥窑废弃,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不消耗能源,充分利用废气余热,大量减排二氧化碳,进一步降低水泥生产电耗,具有利废、环保、节能效果。

  目前,该公司余热发电已成功并网,年发电量可达5400万千瓦时,节约标煤近2万吨,所发电量全部用于企业水泥生产。

  郑建发说,目前国内运行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采用余热发电技术节能降耗的企业比较少,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新型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和发展水泥窑余热发电项目已成为水泥业发展的趋势之一,也完全符合国家循环低碳的产业政策。

  相关专家表示,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是先进技术和环保要求结合下的必然趋势和产物,它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散发的余热发电,不仅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变废为宝,还节省了企业成本,是控制大气污染,保护臭氧层,减少能源消耗的有效手段和途径,也是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目前,该技术经多年发展已日益成熟,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国内已建成多座纯低温余热发电站,水泥行业低温余热发电前景十分广阔。

编辑:俞垚伊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2023年投产4条熟料线!广西发布最新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

熟料产能主要分布在贵港、来宾、南宁、云林、崇左,这五个地区的熟料年产能都在千万吨以上,加起来占整个广西熟料产能的70%。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要求,我...

2024-04-25 水泥 错峰生产

停窑200天还不够!山西水泥到底要停多少天?

停产200天的情况下,山西水泥实际可发挥产能仍在5820万吨左右远大于4400万吨的需求量。所以,就算山西错峰停窑200天,供给依然大于需求。

[视频]不低于200天!山西发布水泥行业2024—2025年错峰生产方案

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发布了山西省水泥行业2024—2025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不低于200天!山西发布水泥行业2024—2025年错峰生产方案

根据全省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征求意见情况,各片区 非采暖季(春夏秋季)错峰生产次数不少于四次,错峰生产时间不低于80天,如遇特殊情况适时再做相应调整。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4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4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4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4

云南省

¥ 325.31
2024-04-24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4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4

重庆

¥ 328.95
2024-04-24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4

广东省

¥ 325.79
2024-04-24

湖南省

¥ 314.79
2024-04-24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4

河南省

¥ 297.33
2024-04-24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4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4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4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4

浙江省

¥ 342.2
2024-04-24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4

上海

¥ 332.73
2024-04-24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24

吉林省

¥ 331.13
2024-04-24

辽宁省

¥ 302.53
2024-04-24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4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4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4

天津

¥ 338.21
2024-04-24

北京

¥ 349.43
2024-04-25 13: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