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31省区10月CPI排行榜出炉 云南、上海并列榜首

2015/11/16 13:5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宋雅静

10月份,全国CPI平同比上涨1.3%。记者统计获悉,31省区中CPI涨幅超过全国水平的有14个,与上月持平。排行榜中,云南、上海、贵州居前三位,其中云南、上海CPI同比涨2.4%并列全国第一,贵州同比涨2.1%次之。......

  10月份,全国CPI平同比上涨1.3%。记者统计获悉,31省区中CPI涨幅超过全国水平的有14个,与上月持平。在31省区排行榜中,云南CPI同比上涨2.4%居于榜首,山西仅涨0.4%垫底。其中青海物价打破了连续14个月涨幅全国第一的趋势,此番降至第七。此外回归“2时代”的省份继续减少,由8月份的13地减至4地。

  10月全国CPI同比上涨

  2015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3%。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1.9%,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价格上涨1.9%。1-10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4%。

  10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是导致CPI环比呈半年以来最大降幅的主要原因。其中蛋价下降6.9%,鲜菜价格下降5.6%,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0.9%,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9%,水产品价格下降0.8%,鲜果价格下降0.5%。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1%,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上涨0.6%、0.2%和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居住价格均持平。

  14省涨幅超全国水平

  “2时代”省份减至4地

  记者统计汇总了10月份31省区CPI涨幅情况,10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1.3%,其中14省区CPI同比涨幅超全国水平。由涨幅高低排序,依次为云南、上海、贵州、西藏、广东、北京、青海、福建、浙江、广西、湖南、甘肃、内蒙古、四川。

  据媒体报道,自去年9月起,除了今年8月份,我国CPI涨幅持续徘徊在1%—2%之间,而在今年8月份是涨幅创12个月新高。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8月部分地区物价水平上涨明显,尤以8月为甚。上半年累计涨幅在2.0%及以上的仅有2地,7月份增至6省,进入8月份后,增至13地,然而时隔一月,情况急转,“2时代”的省份在9月份锐减至7地,到10月份,又再次减少至4地。近期粮价、猪价的下跌超预期,有机构认为这或许意味着此前CPI中唯一上涨因素消失,未来低通胀风险将升温。

 云南CPI同比涨2.4%为全国最高

  山西同比上涨0.4%垫底

  在10月份31省区CPI同比涨幅排行榜中可以看到,云南、上海、贵州居前三位,其中云南、上海CPI同比涨2.4%并列全国第一,贵州同比涨2.1%次之。此外山西同比上涨0.4%处在全国最末位。值得注意的是,青海自2014年8月至今年9月份,已连续14个月物价涨幅为全国第一,在10月终于打破了独霸第一的局面,此番降至全国第七。

编辑:马佳燕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李叶青:当前水泥行业在底部煎熬,行业核心目标应该是利润恢复

2024年,我们的目标很清晰,华新从来不以销量作为我们的考核和追求,我们将坚持“利润是目标,价格(收入)是基础”的理念,力争实现营业收入、EBITDA、经营性现金流保持正增长。

2024年1~2月全国建材宏观数据统计

2024年1~2月全国建材宏观数据统计

2024年3月全国建材主要产品月度市场平均价格

2024年3月全国建材主要产品月度市场平均价格

人声鼎沸!“第十三届中国水泥产业峰会暨TOP100颁奖典礼”即将开幕!

3月27日,由中国水泥网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水泥产业峰会暨TOP100颁奖典礼”正式开始报到。

国务院发布《行动方案》推动以旧换新,助力消费升级,畅通经济循环

国务院发布《行动方案》推动以旧换新,旨在刺激消费升级,畅通经济循环。政策聚焦家电、汽车等领域,利用财政、金融等手段支持全链条各环节,鼓励消费者更新老旧产品,促进绿色、智能消费。这将激活潜在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并形成投资与消费的良性互动。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5 16: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