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郑州全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安排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

1郑州全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产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产时间安排

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工。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的工业企业。

2月17日,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的工业企业。

2月24日,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7日,三星级以上宾馆,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不设堂餐),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24日,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3月2日,科技服务业企业。

暂缓复工复产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小型门店,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三)建设工程

2月25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

3月6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

3月16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

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名录详见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方案。

二、复工复产条件

所有拟复工企业和工程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郑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复工复产审批监管

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申请。

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建设工程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3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6日

附:通知原件

02因疫情原因复工复产时间多次延后

1月28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了相关通知,其中特别强调全省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未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开复工。

据了解,此次省住建厅的通知包括七个方面内容,分别是:加强房屋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加强环卫行业疫情防控、加强公园游园疫情防控、加强城市供水保障、加强供气保障、加强供热保障。(河南省住建厅:未经允许,建筑工地不得擅自开复工)

1月30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通知要求,河南省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0年春节假期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河南省内企业除防疫物资生产、居民生活用品供应、物流企业外,其他企业复工期限推迟至2月9日。河南省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日期推迟至2月17日以后。河南省内大专院校开学日期按教育部通知执行。

编辑:俞垚伊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周评]中南:外围市场带动,两湖价格上调(4.15-4.19)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或受外围市场涨价带动,中旬以来两湖部分地区水泥价格复价上调30元/吨,执行待观察。广东珠三角部分企业散装水泥价格小幅下调20元/吨左右,其余同业报价暂稳。

互相倾销,冀豫交界水泥市场竞争激烈

安阳、邢邯地区作为河南、河北交界处,两地水泥企业一直保持着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

[周评]中南:部分企业开始错峰停窑,涨价意愿强烈(4.08-4.12)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河南地区部分企业开始错峰停窑,两湖地区涨价意愿强烈,两广地区价格承压下行。

河南地区再次推涨水泥价格

11日起省内主要厂家推动上调水泥价格30元/吨

河南:共有84条水泥熟料生产线

4月8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2023年河南省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的公示。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74
2024-04-19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19

青海省

¥ 416.22
2024-04-19

甘肃省

¥ 372.95
2024-04-19

陕西省

¥ 306.73
2024-04-19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19

云南省

¥ 325.31
2024-04-19

贵州省

¥ 312.57
2024-04-19

四川省

¥ 352.34
2024-04-19

重庆

¥ 330.08
2024-04-19

海南省

¥ 402.19
2024-04-19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19

广东省

¥ 325.85
2024-04-19

湖南省

¥ 312.94
2024-04-19

湖北省

¥ 319.23
2024-04-19

河南省

¥ 297.33
2024-04-19

山东省

¥ 321.62
2024-04-19

江西省

¥ 317.07
2024-04-19

福建省

¥ 307.55
2024-04-19

安徽省

¥ 313.25
2024-04-19

浙江省

¥ 342.2
2024-04-19

江苏省

¥ 309.21
2024-04-19

上海

¥ 332.73
2024-04-19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19

吉林省

¥ 331.13
2024-04-19

辽宁省

¥ 302.53
2024-04-19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19

山西省

¥ 315.06
2024-04-19

河北省

¥ 342.12
2024-04-19

天津

¥ 338.21
2024-04-19

北京

¥ 349.43
2024-04-20 0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