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风景这边独好——湖北省化解水泥过剩

2014/09/09 14:46 来源:中国建材报社 阎友华

近年来,在水泥行业总体产能严重过剩、水泥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严峻形势下,湖北水泥行业却能“独善其身”,始终保持平稳增长。在不久前举办的长江中下游水泥论坛上,湖北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该省今年上半年水泥产量增长率居长江中下游七省市中倒数第二,而水泥企业效益增长恰好居正数第二。......

  近年来,在水泥行业总体产能严重过剩、水泥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严峻形势下,湖北水泥行业却能“独善其身”,始终保持平稳增长。在不久前举办的长江中下游水泥论坛上,湖北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该省今年上半年水泥产量增长率居长江中下游七省市中倒数第二,而水泥企业效益增长恰好居正数第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乔龙德在长江中下游水泥论坛会上表扬:“湖北省遏制新增产能控制得好,置换产能也是实事求是。在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时态度明朗‘一律不再新建项目,并且响亮地提出置换产能应以2013年有效产能为基数,对以往已经核定的落后产能坚决淘汰。’”

  何以“风景”这边独好?日前,记者就化解水泥过剩产能话题采访了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梁一新。

  把握市场配置是关键

  梁一新表示,优化市场配置是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近几年来,湖北省严格执行国家对水泥行业的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国发〔2009〕38号文件和国发〔2013〕41号文件,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的产能得到有效控制。

  梁一新说,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本身就属于引导和优化市场配置的范畴。这个认识具有高度和辩证思维,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却把宏观政策导向与市场配置资源对立起来,因此本身已经违背了市场需求规律,却还在高喊靠市场竞争。从2009年国务院颁布38号文件之日起,湖北没有新审批过一个水泥投资项目。时至今日,湖北仍然是一个“水泥熟料纯进口省”.

  据了解,湖北省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44家,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63条,水泥熟料产能68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熟料产能比重达到98%;无熟料生产水泥粉磨企业80余家,全省水泥产能约1.35亿吨。2013年,湖北省水泥实际产量11056万吨,居全国第10位,水泥熟料产量6144万吨,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在85%以上,净调入水泥熟料1000万吨以上。

  截至2013年底,湖北省共计淘汰水泥落后产能3890万吨。现在全省仅边远山区还有17条落后立窑水泥生产线和2条湿法窑生产线,落后产能239万吨,其中16条生产线、产能205万吨已列入今年的淘汰计划并已公示。由于行得端、没隐私,家底也十分清楚。

  梁一新告诉记者,湖北省一直非常重视水泥产业市场的优化配置。早在上世纪90年代投资热潮刚刚兴起时,湖北就未雨绸缪,结合全省地质地貌、石灰岩资源分布及城乡建设和物流渠道的布局,对水泥产业作了对应的区位和产能规划,引导水泥企业合理布局、适度发展,避免了无序竞争和内耗。国务院“38号文”出台后,该省进一步做好“控制总量、优化存量”工作,坚持在严格“等量置换”和坚持“减量置换”的前提下对总量有效控制对现有存量产能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了全省水泥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也保证了湖北省一批骨干企业的持久发展。

  该省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利用财税政策杠杆支持水泥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压缩过剩产能。发挥省级财政调整结构的引导作用,支持骨干水泥企业生产符合产业政策鼓励方向的高端产品,推进节能减排,延伸产业链。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核心

  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对众多水泥企业来说既有压力,但也是动力;对地方经济和水泥行业更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改善和提升水泥产业整体素质的难得机遇。梁一新说,湖北省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正是帮企业牢牢抓住了调整结构这一机遇,不断创新和提升,全省水泥行业才能拥有今天较为红火的日子。

  据梁一新介绍,湖北省坚持在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前提下,支持省内优势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区域内产能,支持城区老企业退城入园,并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减排、开展综合利用的环保搬迁改造,促进全省水泥行业优化升级。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发挥技术、品牌和资本优势兼并重组区域内水泥熟料、粉磨和下游加工企业,实现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预计在三年内,该省将培育两到三家拥有矿山、骨料、水泥生产、商品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完整产业链的大型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

  与此同时,该省还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抢占产品质量制高点;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现有生产线的改造,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创新产品应用领域,以产业链延伸促进产品价值链的扩张。鼓励使用高性能、高标号混凝土,减少普通水泥使用量。鼓励大型水泥企业发展商品混凝土、砼外加剂、干混砂浆、建筑骨料等产业链延伸产品,积极配合建筑工业化发展进程,开发推广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水泥基构配件和水泥基新材料,支持水泥生产企业由产品生产向应用服务拓展,成为建筑工程问题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和服务商。

  “走出去”战略则是市场创新的尝试,也是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举措。目前,湖北已有华新、葛洲坝等骨干水泥企业开始寻求海外发展空间。华新塔吉克斯坦一期3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已于2013年8月投产,二期工程正在动工兴建;柬埔寨3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也即将投产。该省在本省内坚决不建新线,但走出去在国外发展又领了好头。

  绿色节能发展是方向

  环保是现代企业生存的必须条件,绿色节能发展为湖北水泥企业赢得了先机。据梁一新介绍,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在湖北省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2013年,全省已建成的水泥窑余热发电机组57台(套),总装机358MW,年余热发电量21.5亿Kwh,相当于年节约标煤85万吨。已建成水泥窑脱硝装置28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7个,城市垃圾、市政污泥年处理能力88万吨,三峡漂浮物年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

  梁一新告诉记者,该省水泥行业正加大力度推广应用节能粉磨、高效收尘、变频调速和水泥窑尾气生产轻质碳酸钙、养殖藻类减排二氧化碳等新技术。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已全面实施窑炉烟气脱硝治理、余热发电等节能环保的技术改造工程。

  以华新水泥和葛洲坝水泥两家企业为代表,湖北省正重点推进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城市生活垃圾、垃圾焚烧飞灰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大型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已在大中型城市周边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示范推广。目前正推进城市和产业集聚区周边利用现有水泥窑或通过等量置换,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为了鼓励和推动绿色节能发展,湖北省正着手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污染物排放监测管理体系,倒逼水泥企业节能减排;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政策,对使用落后生产工艺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对达不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要求的水泥企业实施阶梯电价,以扶优扶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预计到2017年,湖北省所有水泥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将全面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可比水泥综合能耗下降到93公斤标煤/吨以下。新建(改、扩建)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6条以上,具有协同处置能力的生产线比重达到20%以上。

编辑:何姝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周评]中南:海南、广西部分地区价格上调10-30元/吨(4.22-4.28)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本周中南地区水泥价格涨跌互现,其中海南及广西部分地区水泥价格上调10-30元/吨左右,其余市场价格有所回落。

[周评]中南:外围市场带动,两湖价格上调(4.15-4.19)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或受外围市场涨价带动,中旬以来两湖部分地区水泥价格复价上调30元/吨,执行待观察。广东珠三角部分企业散装水泥价格小幅下调20元/吨左右,其余同业报价暂稳。

上下夹击!涨价后的湖北水泥行业能“稳”多久?

种种信息来看,湖北此轮水泥涨价后究竟能“稳”多久,情况不容乐观。

4月16日湖北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16日,中南水泥价格指数为105.95,环比上升0.49%,同比下跌26.15%。同时湖北P.O 42.5散装水泥报价378-423元/吨。

4月15日湖北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15日,中南水泥价格指数为105.43,环比上升3.1%,同比下跌26.51%。同时湖北P.O 42.5散装水泥报价363-407元/吨。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2 17: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