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多项新政聚焦稳投资 资金加速涌入基建

2019/11/29 10: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至年底,稳投资补短板开始全面提速,尤其是在破解资金来源困局方面,近期多项重磅新政落地:2020年新增专项债额度已提前下达1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新规也已正式下发。......

  时至年底,稳投资补短板开始全面提速,尤其是在破解资金来源困局方面,近期多项重磅新政落地:2020年新增专项债额度已提前下达1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新规也已正式下发。专家分析,专项债叠加项目资本金,双管齐下助力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无疑对稳投资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受益于专项债和项目资本金等新政策措施的支持,今年年底基建投资有望企稳回升。具体而言,有一定经营性收入或收费机制的交通、环保和市政等基础设施投资或将迎来较快增长。

  稳投资连获重磅新政

  11月27日,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万亿元,占2019年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15万亿元的47%。同时,要求各地尽快将专项债券额度按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早发行、早使用,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就在同一天,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适当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对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下调为20%。同时,对其他补短板领域的基础设施项目,在达到合理收益水平和较强偿债能力的前提下,允许对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按照不超过5个百分点的幅度下浮。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1月28日指出,目前我国人均基础设施存量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的20%至30%,并且在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基础设施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总体来看,我国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仍有很大空间和潜力。在此背景下,《通知》重点针对基础设施领域适当下降了资本金比例。

  此外,为了引导社会投资,充分利用市场资金解决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筹措困难问题,《通知》规定“对基础设施领域和其他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多渠道规范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同时规定“通过以上方式筹措的各类资金,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以认定为投资项目资本金”。上述负责人称,这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投资权益,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充分利用好社会股权投资资金,有利于扩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和方式。

  资金加速涌入基建补短板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现阶段基础设施投资确实面临融资难的困境,地方政府专项债和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新政策新举措,从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资金两方面助力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无疑对稳投资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期专项债持续发力,专项债新政发布、2020年额度提前下达、资本金比例降低等政策均会对稳投资的资金来源起到明显的充实提振作用。”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若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一方面,此前基建投资受资金约束而难以明显回升,随着专项债的持续发力,能够为大量基建项目带来新增资金。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社会资本的信心,更多地带动民间投资助力基建。

  在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汤林闽看来,推出强化专项债杠杆作用政策,再叠加提前下达并要求早发行早使用部分明年专项债额度的政策,杠杆和杠杆作用配合发力,是一个具有相当强针对性的政策组合拳,“能够对稳投资的资金来源起到专项债和社会资金双管齐下的良好作用,预期效果会十分明显。”他对记者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此轮稳投资政策依旧是精准发力补短板。

  吴亚平说,相关政策措施在着眼于从总量上稳投资的同时,更注重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专项债政策以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的方式明确了不支持和重点支持的行业领域,项目资本金制度也以正面清单的方式下调或下浮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行业领域,这些政策措施无疑有助于加强基础设施补短板。

  他指出,按照专项债新规和资本金管理中对精准发力等的要求,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项目可以同时享受资本金比例下降和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多渠道规范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两方面政策,是政策发力的重点领域。其中,公路(含政府收费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享受最低的资本金比例。由此可以看出政策的集中关注点和完善投资结构的重要抓手仍在于基建“补短板”。

  加强项目储备提高稳投资效率

  “对照这些政策措施重点支持的行业领域,我认为有一定经营性收入或收费机制的交通、环保和市政等基础设施投资或将迎来较快增长。”吴亚平表示。受益于专项债和项目资本金等新政策措施的支持,今年年底基建投资有望企稳回升,全年增速将达到4%以上,明年或将进一步提升到6%左右。

  他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部门分工与协调,形成部门之间的合力,使得专项债资金真正用于扩大有效投资特别是补短板的“刀刃上”。此外,地方政府要加强项目储备,加强项目谋划和可行性研究论证,创新商业模式,推进价费改革,使得专项债项目真正具备一定甚至较好收益,从而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新政策措施的效果。

  范若滢指出,未来基建项目融资要有实质性改善,关键要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渠道,建议一是灵活安排融资模式,提高民间资本和外资长期资本参与基建项目的热情。建立分层次的项目投融资对接机制,在下调资本金比例基础上,逐步将资本金比例的决定权更多地交给市场决定。二是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解决投资项目资金压力较大问题。三是进一步鼓励地方债的发展,加大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品种的创新。

  她还指出,在专项债使用方面,当前政策规定专项债额度提前使用要跟着项目走,但基建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要求有配套资金才能批复,出现“资金用不出去,但项目又缺资金”的困境。需要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及时解决,保证资金能顺利投到项目中去,提高“稳投资”效率。


编辑:俞垚伊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上峰水泥: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的公告

上峰水泥计划在2024年度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旨在优化资产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投资领域包括新能源、芯片半导体等。公司将采取直接投资或与专业机构合作的方式,已建立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并强调不会影响公司主业和财务状况。

2024-04-25 投资理财

西藏天路:西藏天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西藏天路计划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一年内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保本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公司已获董事会批准,董事长将负责实施,财务管理部门将进行风险管理。过去一年公司的理财活动已产生约203万元收益。

2024-04-24 投资理财

中国经济进阶:投资加速,质量提升,万亿项目助力固投增长

中国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超30%,1万亿增发国债落地1.5万个工程项目,重点投向水利设施。高技术产业和民生补短板投资增长显著,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11.8%,显示投资在量、质、速上的均衡推进,助力经济稳定增长。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实施方案,旨在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设备更新,促进内需、增长和结构调整。方案聚焦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九大领域,提供2.5%的贷款贴息,期限两年。项目单位需符合特定条件,包括设备采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各相关部门将负责项目征集、申报、审核、资金申请和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023年1~12月全国各地公路投资统计

2023年1~12月全国各地公路投资统计

2024-04-22 公路 投资 原创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5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5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5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5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5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5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5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5

重庆

¥ 328.95
2024-04-25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5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5

湖南省

¥ 314.79
2024-04-25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5

河南省

¥ 297.33
2024-04-25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5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5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5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5

浙江省

¥ 342.2
2024-04-25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5

上海

¥ 332.73
2024-04-25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25

吉林省

¥ 331.13
2024-04-25

辽宁省

¥ 302.53
2024-04-25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5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5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5

天津

¥ 338.21
2024-04-25

北京

¥ 349.43
2024-04-26 0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