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生态环境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坚决反对“一刀切”

2019/10/19 12:03 来源:生态环境部

《方案》对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对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方案》指出,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方案》明确,在确定2019-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既考虑与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相衔接,又充分考虑各地工作实际和可操作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PM2.5浓度同比下降4%左右,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6%。

  《方案》提出,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防散煤复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居民“煤改气”采暖期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上浮。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散煤复烧问题。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新疆建材行业协会会长吕志坚率新疆头部水泥企业赴红狮与尧柏集团调研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对西北地区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新疆水泥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2024年,新疆水泥市场需求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对此,各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推动新疆水泥行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最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审议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多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的。办法明确了排污单位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遵守其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许可证不得排放。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申请与审批流程、排污管理、监督检查等程序,并指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排污单位需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生态环境部公布2023年下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

由名赫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亨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环评人员唐丽敏(信用编号BH034582)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5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名人员依法受到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被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予以失信记分20分,自2023年9月19日起被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6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6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6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6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6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6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6

重庆

¥ 328.95
2024-04-26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6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6

湖南省

¥ 315.99
2024-04-26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6

河南省

¥ 282.33
2024-04-26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6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6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6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6

浙江省

¥ 342.2
2024-04-26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6

上海

¥ 332.73
2024-04-26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26

吉林省

¥ 336.82
2024-04-26

辽宁省

¥ 310.53
2024-04-26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6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6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6

天津

¥ 338.21
2024-04-26

北京

¥ 349.43
2024-04-27 03: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