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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搅拌站、水泥制品企业全部停产

2019/09/24 09:34 来源:滨州日报

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全部停产。......

滨应急指〔2019〕13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9月25日至10月3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接上级指令,自9月23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9月24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④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⑤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⑥加强对空气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便利度。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①31个重点行业按照行动指南中要求的停限产措施或比例采取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其他行业按照前期下发清单中确定的停限产比例进行应急。部分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不够细化、量化的,要进一步细化减排措施,做到可督导、可核查。

  ②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全部停产。

  ③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④主干道和易产尘路段在正常工作的基础上,非冰冻期内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

  ⑤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沙石料等运输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⑥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⑦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重点行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确定的重型柴油车管控措施。

  ⑧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区)、各市属开发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日15:00时前将当日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附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雷磊

  联系电话:3186801

  联系邮箱:bzdqwrfzk@163.com

  附件:县(市、区)月 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

  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9月22日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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