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独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2014/03/07 14:11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这一举措对激发广大守信水泥企业充分展现自己在市场竞争中活力必将是莫大支持和鼓励。......

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2014年重点工作有九项,第一项是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则是改革内容之一。在加强监管中就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在行业产能过剩环境下,在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和方法有不到位时,在强化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形势下,容易滋生企业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如对这些行为不有效制止,市场的公平就会丧失。

前就见报道,企业超标排放、环保设施停止运行偷排行为时有发生。有企业在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年度节能考核时为未完成等级。由于对这些行为监管不到位,即使监管到位,但对失信行为惩罚过轻,不足以有效震慑失信行为,反而给人一种老实人吃亏的感觉。如果有地方对企业这样行为再给“罩”一下的话,更使这些企业有恃无恐。也有少数企业管理粗放或混乱,在产品质量抽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还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这些少数企业的违法经营失信行为,如只是预先通知让企业做好“准备”式的检查,或在检查后下一份整改通知了事,或企业被抓现行就认帐的做法不给以有力惩戒,让社会、企业上下游客户、消费者明白其所作所为的话,对依法经营守信企业则是不公平的,更无正义可言。

国家准备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发生。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将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出台是为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并且超过三年未履行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对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将起到很大作用,也将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也将有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促进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这一举措对激发广大守信水泥企业充分展现自己在市场竞争中活力必将是莫大支持和鼓励。

编辑:余乐乐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4 09: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