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专项检查来了!涉及21家水泥企业!

2021/07/24 15:22 来源: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于检查组发现的化验室设备校正不完善、出厂检验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县(市、区)局督促企业做出整改报告,限期整改。......

2021年7月14—21日,由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技术专家郑吉生任组长,市、县局有关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邢台市21家水泥获证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期间,河北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于立新进行督导,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现国陪同。

在冀中能源水泥厂临西分公司督导工作

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督导工作

督导期间,于立新副处长一行先后到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河北创业水泥有限公司、沙河市双基水泥有限公司及冀中能源水泥厂临西分公司等企业实地查看了化验室、生产车间等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对企业承诺内容践行情况、生产状况、生产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帮助企业查找生产漏洞,督促企业落实水泥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检查组一行在临城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在内丘检查工作

对于检查组发现的化验室设备校正不完善、出厂检验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县(市、区)局督促企业做出整改报告,限期整改。

于立新副处长对邢台市水泥生产企业总体生产状况表示满意,并提出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是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发现的无证生产、违规产能等严重性问题,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及时上报省局。

是要严格自律,遵守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作法律,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有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编辑:周程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冀东水泥发行公司债资金10亿元到账

4月22日,冀东水泥发行公司债资金10亿元到账,标志着2024年首笔公司债发行圆满成功。

2024-04-25 冀东 金隅

越南一水泥厂发生安全事故致7死3伤

事故发生在该县一个水泥厂,工人当天下午在检修磨石设备(或为磨机)时,设备突然启动,造成人员伤亡。

关于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公示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李晓明变更为陈君。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3日,公众可在此期间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2024-04-22 金隅 冀东

关于公布陕西省第一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第一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项目名单,涉及绿色低碳技术、重点行业低碳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和“零碳或近零碳”工厂等多个方向,旨在推动陕西省工业的绿色转型和碳减排。

贵州拟支持西南、海螺等兼并重组省内中小型水泥企业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近期提出《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对水泥行业的环境管控。方案要求新改扩建项目严格遵守国家产业规划和环保政策,采用清洁运输,并实行产能置换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着重叫停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推荐使用铁路、水路等清洁方式运输,确保大宗货物运输的清洁化。同时,提高水泥行业集中度,鼓励行业内兼并重组,并推动钢铁、水泥等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废气排放达到严格标准。此举体现了贵州省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决心。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4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4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4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4

云南省

¥ 325.31
2024-04-24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4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4

重庆

¥ 328.95
2024-04-24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4

广东省

¥ 325.79
2024-04-24

湖南省

¥ 314.79
2024-04-24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4

河南省

¥ 297.33
2024-04-24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4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4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4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4

浙江省

¥ 342.2
2024-04-24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4

上海

¥ 332.73
2024-04-24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24

吉林省

¥ 331.13
2024-04-24

辽宁省

¥ 302.53
2024-04-24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4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4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4

天津

¥ 338.21
2024-04-24

北京

¥ 349.43
2024-04-25 13: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