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建筑业加码全周期“减碳”

2021/03/28 11:2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建筑行业的低碳转型迫在眉睫,建筑行业低碳发展正采取哪些措施?碳达峰、碳中和给行业发展带来了哪些机遇? ......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 

建筑行业的确是碳排放大户。《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显示,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49.3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比重的51.3%。 

建筑行业的低碳转型迫在眉睫,建筑行业低碳发展正采取哪些措施?碳达峰、碳中和给行业发展带来了哪些机遇? 

存量大、新增多、排放高 

“可以说,建筑领域的减碳已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一环,对全方位迈向低碳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翠坤说。 

在低碳发展方面,建筑行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王翠坤认为主要有三方面问题。 

一是链条长、环节多、精准管理难。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业工业化程度较低、建造技术尚有提升空间,建筑业传统生产方式仍占据主导地位。我国新增建筑的工程建设每年产生的碳排放约占总排放量的18%,主要集中在钢铁、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的生产、运输及现场施工过程,建筑全产业链低碳化发展任重道远。 

二是既有建筑存量大,碳排放高。我国是世界上既有建筑和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城镇总建筑存量约650亿平方米,2020年我国房屋新开工面积224433万平方米。不少既有建筑存在高耗能、高排放的现状。 

三是建筑行业节能减碳面临空前挑战。随着人们生活品质不断提升,我国建筑领域的碳排放量在未来10年内仍会有所攀升。实现碳达峰,建筑行业节能减碳面临重大挑战。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转变建造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实现建筑领域减碳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 

低碳要贯穿全生命周期 

建筑领域低碳发展应该从哪些方面发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副主任梁俊强认为,建筑碳排放与建筑用能密切相关,减少碳排放必须从节能开始。 

他表示,我国建筑节能已经做出了不懈努力。一是不断提高节能标准,我国建筑能耗强度已达到先进国家水平;二是法规体系基本健全,形成一套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建筑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法律制度;三是技术创新成效显著。从“十一五”到“十三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均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方面有所涉及,产出一大批科研成果,有力支撑了建筑节能事业发展。 

通过一系列举措,我国在建筑领域的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显示,全国建筑全过程能耗及碳排放增速由“十一五”期间的7.4%下降至“十二五”期间的7%,“十三五”期间则进一步下降至3.1%。 

“用碳的视角重新审视建筑绿色发展,还有许多新的要求。需要构建目标指标体系、标准技术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监测考核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梁俊强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开展相关研究。 

王翠坤认为,要注重新建建筑全产业链低碳化发展。她建议:“新建建筑的设计、材料生产、施工建造等环节,都必须加大低碳化的考量。” 

设计阶段,应从建筑的全生命周期角度考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一方面,应该持续提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能效;加快推动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积极开展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另一方面,结构设计统筹考虑建筑全生命周期包括震后修复等因素影响,提高材料利用效率,同时注重加大绿色建材的应用。生产和建造阶段,加大绿色建造力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从而减少碳排放。 

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唐芬认为,真正的绿色建筑要在建筑全生命周期内尽可能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而并非仅仅依靠后期通过增加很多所谓的节能设备降低能耗,这不是绿色建筑应有的形态。 

蕴藏新的发展机遇 

建筑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对于全行业转型发展,是挑战也是机遇。 

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提出,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各地也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从中可以看出,装配化建造方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新型建材等,都蕴藏了不少发展机会。 

装配式建造方式对于绿色建筑的推进意义重大。相比传统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可以节水90%,降低70%的废物、废渣以及大气污染。近年来,不少企业已经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万科集团于2003年开始发展装配式建筑,成立了万科工厂化中心,从2007年起在全国推广装配式建筑。碧桂园集团在珠海的金湾平沙项目在土地出让中明确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筑单体预制率约20%,装配率达40%。 

此外,还有很多企业在积极探索被动房建设。被动房是指通过节能设计并依靠自身优越的保温性及气密性,从建筑技术层面综合利用太阳、照明、人体和电器散热等所有自然得热的方式配以置换式新风系统,实现室内恒温、恒湿、恒氧。龙湖集团和奥润顺达集团共同打造的河北高碑店·列车新城项目,应用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生态修复、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多种模式。 

一些节能部品也有望迎来新发展机遇。比如,门窗流失的建筑能耗占总建筑能耗的比重很高,推广节能门窗对提高建筑寿命、实现建筑节能有重要意义。 

“企业要抓住推进建筑领域低碳转型机会,提前布局,参与研究。”梁俊强说。

不过,总体来看,当前在燃料替代、发展低碳水泥、碳收集利用、节能技术等方面水泥行业依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有效促使水泥行业大力探索减碳技术,倒逼企业绿色转型。  

“力争在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我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指明方向。水泥行业作为碳排放大户,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面临哪些的机遇和挑战,又将如何去做?为此,2021年4月20-21日,中国水泥网将在杭州举办 以“同使命·谋创新·共发展”为主题的“2021中国水泥产业峰会暨T0P100颁奖典礼” ,诚邀业内人士前来共同深度探讨当前水泥及相关行业发展态势。

编辑:何欣然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仕净科技:打造效果效益兼顾的水泥行业低碳转型新模式

“要有实际效果,才能算真正的降碳。”

六部门部署三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消费模式

工信部等六部门计划在2024年至2026年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旨在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产品范围,创新消费模式,并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活动将促进产业链协同,鼓励绿色建材系统解决方案和特色乡村建设。已批复的试点地区将继续开展相关活动。

六部门联合启动全国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推动绿色发展,助力美好生活

六部门联合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旨在2024-2026年间推动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扩大产品范围,创新消费模式,促进乡村振兴。各部门将协同合作,提升产品品质,支持绿色消费,加强宣传引导。

新疆建材行业协会会长吕志坚率新疆头部水泥企业赴红狮与尧柏集团调研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对西北地区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新疆水泥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2024年,新疆水泥市场需求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对此,各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推动新疆水泥行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科技赋能,房屋“生产”新模式:模块化建筑引领建筑业变革

科技加速赋能房屋建造,采用C-MiC混凝土模块化集成建筑技术,房屋在工厂标准化生产后运输到现场拼装,类似搭积木。这种模式保证了建筑质量,如50年使用寿命和高抗震性,并减少了施工周期和环境污染。北京桦皮厂胡同8号楼的改造项目就是成功案例,居民仅用90天就搬回新建住宅。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5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5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5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5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5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5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5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5

重庆

¥ 328.95
2024-04-25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5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5

湖南省

¥ 314.79
2024-04-25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5

河南省

¥ 297.33
2024-04-25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5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5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5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5

浙江省

¥ 342.2
2024-04-25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5

上海

¥ 332.73
2024-04-25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25

吉林省

¥ 331.13
2024-04-25

辽宁省

¥ 302.53
2024-04-25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5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5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5

天津

¥ 338.21
2024-04-25

北京

¥ 349.43
2024-04-26 12: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