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海南出台《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3月1起执行新规

2021/02/27 20:04 来源:海南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月27日,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海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标准》全面覆盖水泥生产的相关联产业,实现各项工序的环保全过程管理,各项指标技术可达、经济可行、从严管控,严于国家特别排放限值,体现了海南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高标准严要求。

记者了解到,《标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新建(含改建、扩建)企业于3月1日起执行,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源排放限值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充分考虑省内企业经济和承受能力在技术可行、经济可达的前提下,结合水泥企业年度大修的行业特点,给现有企业留足工艺设备技术改造时间(过渡期)。

据介绍,《标准》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技术可达、经济可行、从严管控。此次出台的《标准》是以国家《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为基础,制定严于当前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的指标限值,在技术可达、经济可行的前提下,对污染物排放实施从严管控。其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限值分别为10、100、200毫克每立方米;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浓度限值分别为0.5、1.0毫克每立方米;

二是涵盖范围广、相关联产业较多。《标准》不局限于水泥(熟料)生产和水泥粉磨生产工序,把水泥矿石原料开采、物料运输、水泥制品制造、散装水泥转运等工序的颗粒物控制和环境管理也纳入标准管控,做到水泥生产全流程协同管控;同时将与水泥矿石原料开采、水泥(熟料)生产和水泥粉磨工艺相同、污染影响特点类似的产业一并考虑,将水泥窑协同处置、非金属矿开采和粉体加工,建筑砂石骨料开采和加工、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砌块砖生产等产业也一并涵盖,对其排放的污染物参照《标准》进行管控。

三是内容全面、管理要求切实可行。《标准》规定了省内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术语和定义、选址要求、技术要求、运行控制、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排污口设置、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等。在污染排放控制方面,《标准》根据各种不同污染源排放的特点设置了不同的限值要求和监测要求,对于有组织源设定污染物排放小时浓度限值;对于矿区、厂区的无组织源,提出厂界浓度限值要求;对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大气主要排放口实施在线监测的同时,要求对厂界氨、颗粒物浓度实施在线监测。除了对污染物排放提出浓度限值要求外,在环境管理方面《标准》要求原料和物料的开采、装卸、粉碎、包装等环节要配备除尘设施,储存、破碎、均化等环节应当在封闭场所进行,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桂桐生:坚定信心稳增长 转型升级促发展 全力推动湖北水泥行业价值理性回归

只要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行业和企业就一定能发展好。

四川省印发实施方案 建材行业这样实现“碳达峰”

四川省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计划“十四五”期间降低水泥熟料单位产品能耗1%以上,减少碳排放,初步控制总量;“十五五”期间改造建设绿色低碳生产线,建立绿色循环产业体系。方案强调科技创新,推广低碳技术,优化能源结构,控制产能,推动建材减量化和绿色化使用。

携手推进水泥行业价值理性回归!湖北召开会议!

4月18日,湖北省水泥工业协会七届六次会员大会暨全省水泥企业年会在湖北宜昌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以“共克时艰、聚力前行,携手推进湖北水泥行业价值理性回归”为主题。

中国经济观察:环保税推动企业绿色转型,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环保税的实施推动了中国企业加速绿色转型,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机制,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排放。实例显示,火力发电厂和化工厂在环保税压力下进行技术改造,实现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享受税收减免并获得政府支持。环保税的杠杆作用促进了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福建谋成水泥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最新进展

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正在永安市曹远镇进行一项重大技改工程,建设一条新的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74
2024-04-19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19

青海省

¥ 416.22
2024-04-19

甘肃省

¥ 372.95
2024-04-19

陕西省

¥ 306.73
2024-04-19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19

云南省

¥ 325.31
2024-04-19

贵州省

¥ 312.57
2024-04-19

四川省

¥ 352.34
2024-04-19

重庆

¥ 330.08
2024-04-19

海南省

¥ 402.19
2024-04-19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19

广东省

¥ 325.85
2024-04-19

湖南省

¥ 312.94
2024-04-19

湖北省

¥ 319.23
2024-04-19

河南省

¥ 297.33
2024-04-19

山东省

¥ 321.62
2024-04-19

江西省

¥ 317.07
2024-04-19

福建省

¥ 307.55
2024-04-19

安徽省

¥ 313.25
2024-04-19

浙江省

¥ 342.2
2024-04-19

江苏省

¥ 309.21
2024-04-19

上海

¥ 332.73
2024-04-19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19

吉林省

¥ 331.13
2024-04-19

辽宁省

¥ 302.53
2024-04-19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19

山西省

¥ 315.06
2024-04-19

河北省

¥ 342.12
2024-04-19

天津

¥ 338.21
2024-04-19

北京

¥ 349.43
2024-04-20 08: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