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辽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2021/02/26 15:29 来源:辽宁日报

今年1月份,辽宁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6%,同比增加32%,PM2.5浓度同比下降35.5%;125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92个,比例达73.6%。......

今年1月份,辽宁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6%,同比增加32%,PM2.5浓度同比下降35.5%;125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92个,比例达73.6%;全省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37.7%、26.6%和12.1%。”这是2月25日记者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1月以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为总抓手,着力“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防风险”,聚焦冬春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整治,力争今年前4个月PM2.5浓度同比改善5%以上,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提高5%。

聚焦“提升气”,全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排查整治。沈阳、大连、鞍山等市针对年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0吨以上重点企业开展摸排,建立管理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组织相关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明确重点治理对象、深度治理措施和治理时限,实施“夏病冬治”。严控秸秆焚烧,1月,各地经卫星监测及现场核查,确认秸秆焚烧火点数35个,均已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责任追究39人次。

针对“巩固水”,深入开展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冬季稳达标促增效排查工作。实施超标污水处理厂日通报制度,2月以来,累计通报12座超标污水处理厂,并督促整改。

着力“防风险”,扎实开展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全省重点对石油、钢铁等重点企业、放射性药品和移动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放射源安全受控。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核技术利用单位407家,发现问题企业51家,整改完成46家,5家未完成整改的已制订整改计划。进一步做好尾矿库基础环境信息核实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环境风险隐患36个,治理完成34个。

此外,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紧盯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严格落实日巡查、周报告、转移联单等制度,确保检测场所的检测废物、包装物等沾染废物、集中隔离场所产生的废物和生活垃圾全部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日产日清。“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仅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就检查医疗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51家次,实现了全市医疗废物安全规范有序高效处置,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率达100%。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和纠正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和现象,同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贲子喻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视频]东北地区齐齐涨价!哈尔滨上调60元/吨辽宁地区上涨20元/吨

东北地区齐齐涨价!哈尔滨上调60元/吨辽宁地区上涨20元/吨

辽宁地区水泥价格通知上调

24日起部分主导企业率先通知水泥价格上涨20元/吨

[周评]东北:需求下行,价格松动(4.15-4.18)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东北地区:东北市场需求弱稳运行,水泥价格有所松动。

[周评]东北:需求低,本地企业挣扎求生(4.08-4.12)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东北地区水泥需求依旧较低,月初长春地区涨价未能落实。辽宁地区水泥价格接近成本线,本地企业挣扎求生。

最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审议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多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的。办法明确了排污单位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遵守其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许可证不得排放。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申请与审批流程、排污管理、监督检查等程序,并指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排污单位需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6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6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6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6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6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6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6

重庆

¥ 328.95
2024-04-26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6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6

湖南省

¥ 315.99
2024-04-26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6

河南省

¥ 282.33
2024-04-26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6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6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6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6

浙江省

¥ 342.2
2024-04-26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6

上海

¥ 332.73
2024-04-26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26

吉林省

¥ 336.82
2024-04-26

辽宁省

¥ 310.53
2024-04-26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6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6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6

天津

¥ 338.21
2024-04-26

北京

¥ 349.43
2024-04-27 0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