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严控“两高”不能当耳旁风!

2021/06/03 11:38 来源:中国能源报

重典才能治乱。没有严厉的惩罚,违规违法上马“两高”项目的行为恐难得到有效遏制。......

“202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较2018年上升27%,地方政府仍在违规推动‘两高’项目建设”“不顾环境容量,盲目上马工业项目,环境质量底线屡遭突破”“非但未按要求实施压减,新建焦化产能冲动强烈”……中央环保督察组近日严肃通报的这些典型案例,在国家连年来高压严控“两高”项目违规上马的背景下,显得格外扎眼。

我们不禁要问,为何连年严查整治之下,“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还敢顶风作案、野蛮生长?从通报的情况看,个中原因有很多,但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积极推动”,或许是其中最主要的一个。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当地政府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坐视不管,偌大一个项目怎么可能明目张胆地拔地而起?要知道,“两高”项目不少都是投资高、占地大、施工时间久的大工程。对于这些项目,监管人员想不发现都难。没有得到默许、纵容,项目施工不可能顺利进行。

再退一步说,如果只是偶有个别项目落入监管盲区,“侥幸”逃过了相关部门的法眼,或许还能说得过去。但事实却是,在一个面积不大的开发区中,就有多个项目违规上马且长期得不到整治,那么纵使有千万条理由,也是无法推脱,监管失职无锅可甩。监管不力到了如此严重的程度,政府相关部门无论如何都难辞其咎。

地方政府部门之所以甘愿为“两高”项目“暗撑保护伞”“偷偷开绿灯”,主要原因无非是“两高”项目拉动经济增长的效果异常明显。尤其是在资源丰富的地区,这类项目的“诱惑力”之大更是难以想象。但依靠高耗能项目驱动经济的老路子早已走不通了。节能减排大势不可逆转,顺势而为才是正道。“把带动GDP发展的‘两高’项目往前摆一摆”的错误思想,如今必须加以纠正了。相关各方不要再打“两高”项目的歪主意了。

最近微信圈中出现一句话——“开会不讲碳,档次降一半”。这虽是一句玩笑话,但细细想来,话糙理不糙,反映出了行业乃至全社会的热点,也折射出了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在减碳的背景下,可以大胆预判,“两高”项目控制会越来越严,“经济利益”不可能凌驾于“环境利益”之上。

数据最有说服力。来自生态环境部的权威数据显示:一方面,“两高”行业是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户。据统计,炼油、煤化工、火电等6个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三种污染物分别占全国工业行业污染物排放量的86.5%、44.5%、22.7%。如不对“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以控制,势必进一步加剧产业、能源结构性问题;另一方面,火电、石化、煤化工等6个行业碳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推进上述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对于实现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至关重要。

重典才能治乱。没有严厉的惩罚,违规违法上马“两高”项目的行为恐难得到有效遏制。

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部日前就“两高”项目的源头防控,已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要“强化责任追究”,内容涉及“两高”企业、环评单位、地方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等,为全面严控“两高”项目传递出了明确信号。

“十四五”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也是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中央对遏制“两高”项目态度坚决、要求明确,各地不应抱侥幸心理,更不能当耳旁风。

编辑:周程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新疆建材行业协会会长吕志坚率新疆头部水泥企业赴红狮与尧柏集团调研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对西北地区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新疆水泥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2024年,新疆水泥市场需求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对此,各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推动新疆水泥行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华新水泥答投资者问,涉及产能出清、企业整合等问题

在需求下行周期,价格作为份额和销量的基础,牺牲的价格和成本上降下来的这块相比是可以做一个比较的,成本降低了20块,价格降低了100块,效益能回升吗?

《陕西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加快建材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及绿色化发展水平,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最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审议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多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的。办法明确了排污单位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遵守其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许可证不得排放。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申请与审批流程、排污管理、监督检查等程序,并指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排污单位需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4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4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4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4

云南省

¥ 325.31
2024-04-24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4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4

重庆

¥ 328.95
2024-04-24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4

广东省

¥ 325.79
2024-04-24

湖南省

¥ 314.79
2024-04-24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4

河南省

¥ 297.33
2024-04-24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4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4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4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4

浙江省

¥ 342.2
2024-04-24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4

上海

¥ 332.73
2024-04-24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24

吉林省

¥ 331.13
2024-04-24

辽宁省

¥ 302.53
2024-04-24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4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4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4

天津

¥ 338.21
2024-04-24

北京

¥ 349.43
2024-04-25 17: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