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成都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袋装水泥等运输车禁止通行

2021/01/22 10:2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1月21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建议包括成都在内的12个城市自22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1月22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之后,成都将实行各项减排措施,限行就为其中之一。同时,鼓励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四环路环线内区域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或使用天府通APP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特别提醒,以下这四点很重要:

一、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二、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三、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四、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或使用天府通APP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此外,接送学生预约出行车辆限行时间也有所调整:

申报预约出行车辆为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工作日6:00至22:00,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内区域,禁止通行。

已在“蓉e行”平台成功申报预约出行,且预约车辆为国III(含)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含)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工作日6:00至7:30、20:00至22:00以及已预约出行的时段为不受尾号限行时段。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视频]市场需求启动缓慢 江西多地水泥价格上调10-30元/吨 能否落实?

近日新余地区部分企业下调水泥价格15元/吨左右,南昌地区主导企业袋装水泥价格下调30元/吨。此外,赣州地区主导企业推涨袋装水泥10元/吨,散装价格推涨20元/吨。

A级6家 B级10家!湖南发布2023年水泥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定结果

2月22日,湖南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评定结果的公告》,其中,水泥企业有6家为A级,其中5家都是海螺水泥旗下企业;B级10家。

上海空气重污染新版应急专项预案即将施行

预警级别精简后,启动预警的门槛进一步降低。

河北7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近日,邢台、邯郸、保定、廊坊、衡水、沧州、定州发布通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预警升级!多地对水泥企业、施工工地进一步管控!

12月23日至24日,陕西西安、宝鸡等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执行Ⅱ级应急响应。12月26日,西安、宝鸡、铜川将预警升级至红色,自12月27日起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各地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包括禁限行、停止室外作业等。河北、河南、湖北、山东等地也陆续启动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74
2024-04-19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19

青海省

¥ 416.22
2024-04-19

甘肃省

¥ 372.95
2024-04-19

陕西省

¥ 306.73
2024-04-19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19

云南省

¥ 325.31
2024-04-19

贵州省

¥ 312.57
2024-04-19

四川省

¥ 352.34
2024-04-19

重庆

¥ 330.08
2024-04-19

海南省

¥ 402.19
2024-04-19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19

广东省

¥ 325.85
2024-04-19

湖南省

¥ 312.94
2024-04-19

湖北省

¥ 319.23
2024-04-19

河南省

¥ 297.33
2024-04-19

山东省

¥ 321.62
2024-04-19

江西省

¥ 317.07
2024-04-19

福建省

¥ 307.55
2024-04-19

安徽省

¥ 313.25
2024-04-19

浙江省

¥ 342.2
2024-04-19

江苏省

¥ 309.21
2024-04-19

上海

¥ 332.73
2024-04-19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19

吉林省

¥ 331.13
2024-04-19

辽宁省

¥ 302.53
2024-04-19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19

山西省

¥ 315.06
2024-04-19

河北省

¥ 342.12
2024-04-19

天津

¥ 338.21
2024-04-19

北京

¥ 349.43
2024-04-20 13: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