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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15/08/17 10:33 来源:上交所网站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决定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决定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3: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交易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8月23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 年 8 月 24 日 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 年 8 月 18 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8 月 20 日-21 日(工作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

  2、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8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          1.00 元

  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          2.00 元

  2

  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3.00 元

  3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即:

  表决的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23 日 15:00 ,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 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 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委托周亚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拟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8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 3 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 1 号楼 22 楼

  联系人:马康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0571-85286821

  邮政编码:310052

  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8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股东/股东代理人

  委托股东姓名

  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                                    委托股东持有股

  号码                                              数

  表决意见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1、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5年8月18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我单位(本人)持有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编辑:来飞翔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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