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中电联称中国电价水平偏低 每年应递增5%

2012/03/13 00: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昨日在其官网发布《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称,中国电价水平偏低,2015年合理的平均销售电价应在728.7元/千千瓦时,较2010年上涨27.6%、年均增长5%。中电联负责人向记者指出,目前电价占中国居民收入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并应在发电环节实施两部制电价,并强化政府在电价制定环节的作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昨日在其官网发布《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下称《报告》)称,中国电价水平偏低,2015年合理的平均销售电价应在728.7元/千千瓦时,较2010年上涨27.6%、年均增长5%。中电联负责人向记者指出,目前电价占中国居民收入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并应在发电环节实施两部制电价,并强化政府在电价制定环节的作用。

  《报告》称,“十二五”期间,全国电力工业投资将达到6.1万亿元,比“十一五”增长88.3%。其中,电源投资3.2万亿元、占全部投资的52%;电网投资2.9万亿元、占48%。

  “十三五”期间,全国电力工业投资将达到7.1万亿元,比“十二五”增长16.4%。其中,电源投资3.6万亿元、占全部投资的51%;电网投资3.5万亿元、占49%。

  《报告》同时指出,在考虑煤价上涨、弥补历史欠账和电力企业净资产收益率8%的条件下,2015年合理的平均销售电价应在728.7元/千千瓦时,较2010年上涨27.6%、年均增长5%;2020年销售电价应达到831.7元/千千瓦时,较2015年增长14.1%、年均增长2.7%。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告诉记者,此次《报告》的结论是基于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价格的比价,与中国及西方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进行对比而得出的。研究的结果说明中国的电价是偏低的。

  欧阳昌裕向记者指出,中国用电支出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他表示,中电联的上述结论是通过以1980年、1990年的电价占城乡居民收入中的比重与现在的比重相比较,以及与美国的同类比重相比较而得出的。由于通货膨胀等因素,目前的电价水平较当时的电价水平大概翻一番多一些,但收入水平已经翻了好几番。

  对于电价的形成,之前也有学者提出,政府应退出电价制定环节,让电价完全由市场自主形成。

  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向记者指出,政府不可能在电价制定这一重要环节退出,反而是会强化的。“政府不管电价,完全交给市场,这肯定是不行的。”他说。

  他同时表示,电价体制改革的时间表也掌握在政府手中,国务院在2003年时有过一个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框架路线图,但这几年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等各个方面的原因而有些滞后。因此,目前电力行业的一些主要矛盾也都是与电价形成机制密切相关的。

  欧阳昌裕还指出,从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的角度看,中电联还主张在发电环节推行两部制电价。

  两部制电价是分别按容量和电量两部分来计费的电价制度。容量电价是按照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作为计算电价的依据,由供电部门与用电部门签订合同,确定限额,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实际耗电数量为转移;电度电价则是按用电部门实际耗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欧阳昌裕认为,推行两部制电价对解决中国电力行业当前的和长远的问题是最有利的。两部制电价的核心是:发电环节实行两部制电价、电网环节实行输配独立的电网电价,然后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联动。

  两部制电价中的容量电价,应首先保证电源投资者的投资大致不亏损。由于煤价的持续上涨,火电行业已经连续几年全行业亏损,导致在火电行业的外资大量撤出中国。

  但欧阳昌裕同时指出,目前容量电价如何确定的问题也对两部制电价的实施提出挑战。他表示:“容量电价不应是政府自己核定的,而应当是把所有的电源线路规划后经过国务院审批,向全社会公布以后,进行全社会的公开招投标,并在确定投资者的同时确定电价。”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水泥网无关,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wzq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浙江电价调整!水泥生产成本要涨了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青海调整行业峰谷分时电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青海优化调整部分行业峰谷分时电价,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此次调整可降低用户日负荷11万千瓦,年增加新能源消纳约0.6亿~1亿千瓦时,减少碳排放5万~8万吨。

山东水泥企业注意!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用电即将加价!

山东省将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实行用电加价政策,每项未达标都将增加电费。此举旨在推动企业进行环保改造,但也可能给利润下滑的企业带来更大压力。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作用,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就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阶梯电价公函发布!福建省31家水泥企业不实行阶梯电价加价政策

公函对福建省有关电解铝、水泥和钢铁企业电耗的审核认定结果中,红狮、塔牌、华润等31家水泥企业不实行阶梯电价加价政策。

2023-10-27 电价 年度 华润 红狮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92
2024-06-07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07

青海省

¥ 441.41
2024-06-07

甘肃省

¥ 387.09
2024-06-07

陕西省

¥ 347.35
2024-06-07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07

云南省

¥ 342.83
2024-06-07

贵州省

¥ 387.76
2024-06-07

四川省

¥ 381.32
2024-06-07

重庆

¥ 337.56
2024-06-07

海南省

¥ 432.19
2024-0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38.47
2024-06-07

广东省

¥ 298.50
2024-06-07

湖南省

¥ 323.49
2024-06-07

湖北省

¥ 323.98
2024-06-07

河南省

¥ 354.60
2024-06-07

山东省

¥ 347.69
2024-06-07

江西省

¥ 308.39
2024-06-07

福建省

¥ 315.05
2024-06-07

安徽省

¥ 333.30
2024-06-07

浙江省

¥ 363.18
2024-06-07

江苏省

¥ 330.09
2024-06-07

上海

¥ 347.73
2024-06-07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07

吉林省

¥ 462.45
2024-06-07

辽宁省

¥ 435.38
2024-06-07

内蒙古自治区

¥ 378.18
2024-06-07

山西省

¥ 334.95
2024-06-07

河北省

¥ 379.49
2024-06-07

天津

¥ 408.21
2024-06-07

北京

¥ 389.43
2024-06-08 16: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