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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企2007~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确定

  • 中国水泥网】 【2008-4-22】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到2009年,建材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要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要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要下降6%

      4月10日,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副局长刘南昌介绍,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的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10%。其中,石油石化、冶金、电力、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的中央企业要力争到2009年年末提前完成上述目标。国资委确定的30家重点中央企业,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的能耗、水耗、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全部要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1/3以上的企业要接近或者达到各地先进水平。按照这样一个要求,将上述目标分解成2007~2009年第二任期的节能减排目标。

      其中,建材行业,到2009年,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先进水平,部分产品单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要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要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要下降6%。

      煤炭行业,到2009年,煤炭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5%,万元增加值能耗要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均要下降8%。

      电力行业,到2009年,供电煤耗比2005年要降低5.1%,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要下降27.8%,电网企业的综合线损率平均要下降0.36个百分点以上,要接近国际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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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材报 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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