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循环经济的重大战略意义
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以资源和能源的最低消耗、最高效利用和最多的循环使用为核心,遵循其“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旨在实现以尽可能少的资源能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获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发展效益。循环经济就是要克服传统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的弊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循环型经济发展模式,在获得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始终保持人类和自然之间的生态平衡与和谐发展。
2006年6月,国家发改委正会同国家科技、财政、资源、金融、环保、建设、贸易、税收质检等部门将研究起草《循环经济法》,着重于完善政策机制,推进结构调整,进一步强化循环经济全面发展。这表明了政府对推进循环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策,要制定一部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文件,强力推进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一个节约、节能、环境友好、经济发展的人与自然,可持续地和谐发展的社会而努力。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是深刻甚至惨痛的,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迅猛发展的同时必须吸取这些教训,引以为戒。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发展循环经济,才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修复生态平衡的有效途径;才是充分利用资源能源,缓解其紧缺的重要举措;才是开发利用再生资源能源的根本出路;才是真正提高经济发展实效的正确抉择。此外,发展循环经济的同时也是我国应对某些新贸易保护主义或“绿色壁壘”的迫切需要。归根到底,发展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以自然为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诉求。
总之,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凸显于其五大特征,即全局性、前瞻性、发展性、长期性和谋略性,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提纲挈领之功,力拔千钧之势,影响深远,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强力推行之。